雄三誤射犯三大錯,雄檢批管理廢弛起訴海軍三軍士官

2016-08-2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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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三飛彈誤射漁船,造成一死三傷。(圖為海軍公布成功級軍艦試射雄三資料畫面/中科院提供)

雄三飛彈誤射漁船,造成一死三傷。(圖為海軍公布成功級軍艦試射雄三資料畫面/中科院提供)

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釀成漁民1死3傷重大意外,高雄地檢署經近兩月偵辦調查排除陰謀論,認為艦上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和飛彈中士高嘉駿三軍士官,在演習中連續犯了誤接火線、幹部未督導發現和系統操控錯誤三大錯誤,今對三人分別以涉犯刑法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和過失毀損武器罪嫌提起公訴。 
  
雄檢指出,雄三誤射第一錯是「金江艦」在7月1日上午8時30分許起至下午5時許止實施甲操測考,高嘉駿等卻將4支飛彈火線安全接頭全接上,但當天僅需模擬發射1枚飛彈,艦上的「測試訓練器」(即TTS)只有2具,則被接上第1號及第2號飛彈,後因飛彈操控台上之TTS面板有異狀,4支火線安全接頭遂先被拆下,再由高嘉駿全數接上。 
  
接著犯的第二錯是,兵器長許博為知悉陳銘修將超出實際需要之4支火線安全接頭已全數接上第1號至第4號飛彈,卻又未盡其職責指示陳銘修遵守標準安全作業程序,也未自行或要求督導幹部應在系統處於「作戰模式」時全程在場督導,而廢弛其管理火線安全接頭連接作業及應全程在戰情室督導之職務。 
  
最後一項應可避免的關鍵錯誤,是高嘉駿本應注意火線安全接頭於「作戰模式」下連接實彈後,需有長官在場督導始得測試,卻仍獨自進行飛彈系統演練。加上高始終未注意到第3號及第4號飛彈狀態已顯示為「實彈」,先後按下飛彈操控台觸控螢幕上之「允許發射」、「飛彈發射」及「確認」等按鍵,導致金江艦上第3號飛彈點火擊發脫離箱組。 
  
高檢調查結果也初步排除陰謀論,高檢說,調查期間先後召開57次偵查庭,傳訊被告與證人多達82人次,並針對金江艦及相關人員住處等6處地點展開搜索,查扣相關人之電腦、行動電話進行分析;調閱其通聯紀錄、金融帳戶及近年入出境紀錄等資料;指揮相關司法警察機關查訪相關人等之平日生活狀況;以證人身分傳訊海軍教準部測考中心當次及歷年測驗官、海軍該艦隊艦隊長、戰隊長、同級艦艦長、該艦前任艦長等人員,以確認飛彈操練及實際測考過程。最後以涉犯刑法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和過失毀損武器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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