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和大選脫勾 每兩年辦一次 立法院三讀

2019-06-17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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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三讀落槌,未來公投可將和大選脫勾,不必強行綁大選。(盧逸峰攝)

《公投法》三讀落槌,未來公投可將和大選脫勾,不必強行綁大選。(盧逸峰攝)

面對去年公投合併大選所造成的死人連署、邊投票邊開票等亂象,立法院臨時會今(17)日三讀修正民進黨版本的,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未來公投可和大選脫勾,不必強行綁大選;自民國110年起,每年8月第4個星期六定為「公民投票日」,每二年舉行一次,當天為應放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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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在晚間7點多,修正條文三讀前,在場十多位藍委就端出水球,砸向主席蔡其昌,在民進黨立委阻擋下,多數水球砸到的是議事人員,以及議場的國旗及國父像。條文三讀後,蔡其昌特別交代議事人員,把國父像擦拭乾淨,否則國父看起來像是在哭泣,「畢竟是自己創的黨」。

20190617-立法院臨時會審公投法,國民黨團丟水球抗議。(盧逸峰攝)
立法院臨時會審公投法,國民黨團丟水球抗議。(盧逸峰攝)

每年8月第4個星期六 定「公民投票日」

除了新增公投日的規定以外,《公投法》三讀修正條文,將主管機關收到公投案提案後的審核期限,從30日延長為60日;主管機關函請立法及行政機關提出意見書,也從30日延長為45日,並要求意見書內容應敘明通過或不通過之法律效果。

三讀修正條文,也將主管機關收到連署人名冊,30日內函請戶政機關完成查對的時間,延長為60日。

原《公投法》條文規定,公投日前28天由主管機關公告,並於全國性無線電視台舉行正反意見或辯論會,三讀修正也戈時限延長為公投日前90天,避免發生去年多案公投密集舉行意見發表會的狀況,讓民眾無從觀看。

20190617-公投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於議場門口抗議。(盧逸峰攝)
公投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於議場門口抗議。(盧逸峰攝)

民進黨團刪身分證影本條款

此外,為使投票人得清楚瞭解公民投票案之主要意旨,避免主文具有誘導贊成或反對公民投票之意旨,三讀修正條文要求,公投案主文應簡明、清楚、客觀中立,理由書之闡明及其立場應與主文一致。

原本民進黨團所提議,為了杜絕死人連署,公投連署要附具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引起不小爭議,最後民進黨於再修正動議中刪去,並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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