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撤告爭議 黃國昌駁江宜樺:馬、江二人最沒有資格埋怨

2016-05-25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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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撤告爭議不斷,針對江宜樺投書,曾經參與太陽花學運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反批,江宜樺是最沒有資格埋怨的人。(陳明仁攝)

太陽花撤告爭議不斷,針對江宜樺投書,曾經參與太陽花學運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反批,江宜樺是最沒有資格埋怨的人。(陳明仁攝)

太陽花撤告爭議不斷。前行政院長江宜樺25日投書表示,認為新政府以「這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為由,對太陽花學運人士撤告,是「只問政治,沒有是非」;318行動成員、立委黃國昌今臉書發文,針對江宜樺此舉,表示「令人錯愕」,認為行政院的撤告代表的不過是承認過去政府所犯的錯誤,馬英九與江宜樺二人最沒有資格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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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臉書表示,看到江宜樺為了新政府撤告324行政院行動,急忙投書指控此舉破壞民主法治,讓人錯愕;於臉書,黃國昌列舉江宜樺就任行政院長期間的事蹟,包括9月政爭與馬英九共同涉及黃世銘違法洩密、張慶忠以30秒通顧服貿審查時,其卻公開表示「感謝辛勞、支持肯定」及324政院衝突時,江以國家暴力進行流血鎮壓,卻沒有擔當地否認下令。

黃國昌臉書指出,過去幾年因馬江體制違法濫權,台灣法治基礎確實遭到嚴重破壞,並表示江宜樺並不會因為這篇發文,搖身一變成為法治的捍衛者,只是讓人備覺諷刺錯亂而已。

針對行政院撤告一舉,黃國昌表示「代表的,不過是承認過去政府所犯的錯誤」;表示還有許多人為矯正馬江所犯的錯誤起身反抗,正遭受刑事訴追,「證明真正做錯的,是馬英九與江宜樺」。

黃國昌臉書痛批,馬、江二人,是最沒有資格埋怨的;認為兩人作為過去的加害者,承認錯誤、誠懇反省,才能為對台灣民主法治所造成的傷害,提供些許的救贖。

太陽花撤告 江宜樺:恐非社會和諧的開始,反為政治掛帥決策的開始

在新任行政院長林全23日公布太陽花126名被告全數撤告消息後,在2014年因國民黨九合一選舉大敗而辭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昨投書至媒體指出,認為林內閣對太陽花激進人士的撤告,恐怕不是社會和諧的開始,反而是政治掛帥決策的開始,也是是非價值混亂的開始。

江宜樺表示,即使行政院要撤回告訴,也必須先詳細檢視過相關資料,並提出一個具有說服力的說法,而不是用「政治事件」四個字就草率宣布。如果一件事情屬於「政治事件」或「法律事件」,是可以這麼輕率由政府首長片面決定,那麼台灣未來將永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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