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家中長輩年事已高、身體機能退化,或是突遭意外引發失能,許多家庭在照護人力不足的情況下,第一時間常會思考是否能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協助。然而,依照台灣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家庭無法無條件直接引進外籍移工做純粹的家事清潔或隨意照看,必須符合法定的特定照護條件,才能依法提出申請。
一般家庭可以請外勞嗎?外籍家庭幫傭申請門檻大鬆綁!
許多民眾常問「一般家庭能不能請外勞」,答案取決於申請的移工類別與家庭狀況。
過去被視為高門檻的「家庭幫傭」,主要負責處理家務與照料幼童。隨著勞動部推動新制,申請規定已大幅放寬,本國家庭只要以「同一戶籍」成員累計達 4 點即可提出申請;換言之,家中有 1 名未滿 12 歲的子女便能直接達標。
計點方式採「每人擇一條件、不重複採計已聘看護者」,具體標準如下:
未滿 12 歲子女:未滿 6 歲計 6 點;滿 6 歲至未滿 12 歲計 4 點(均直接達 4 點門檻)。若符合身心障礙、罕見疾病、發展遲緩(未滿 6 歲)或特殊境遇等狀況,單人即計 10 點;若父或母為單親、身障或經置監護人,則計 6 點。
高齡尊親屬:年滿 80 歲以上計 2 點;滿 75 歲至未滿 80 歲計 1 點(12 歲至未滿 75 歲不計點)。
外籍雇主資格:非本國籍人士若欲申請,則不受家庭計點限制,但須符合在台投資額、營業額、綜所稅納稅門檻,或曾任新創、創投高階主管等特定專業與社經條件。
申請外籍看護需要什麼條件?雇主與被照護者資格全面檢視
第二類則是普遍大眾所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其核心任務在於照料日常生活無法自理的病患或失能者。只要家中有符合政府認定照護需求的親屬,不論家庭經濟規模大小,均能依法申請聘僱。申請家庭看護工,必須同時檢核「雇主身分」與「被看護者資格」兩大面向:
雇主(申請人)親屬關係限制
申請人必須與被看護者具有法定親屬關係,包含配偶、直系血親(如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如兄弟姊妹、伯叔姑舅姨、姪子姪女)、一親等之姻親(如公婆、岳父母、媳婦、女婿),或是祖父母與孫媳婦(女婿)等關係。
被看護者資格認定(符合下列任一即可)
被看護者需符合以下醫療團隊評估(巴氏量表標準)、特定身心障礙或多元長照免評標準之一:
未滿80歲:經評估巴氏量表為35分以下,或經醫療團隊判定有全日照護需求者。
年滿80歲以上至未滿85歲:巴氏量表評估為60分(含)以下者。
年滿85歲以上:巴氏量表評估屬輕度依賴(即評估未滿100分,有輕度失能者)。
持有特定身心障礙證明(免評巴氏量表):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障礙類別屬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特定類別(如失智症、智能障礙、自閉症、植物人、染色體異常、肢體障礙重度、罕見疾病重度等),且達重度、極重度或經認定喪失自主生活能力者,免赴醫院評估巴氏量表。
長照多元免評機制(免赴醫院開診斷書):為減輕家屬奔波醫院之苦,符合下列條件者可透過相關證明直接申辦:
使用長照2.0照顧服務(居家照顧、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服務)持續達6個月以上者。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失智症臨床評估量表(CDR)達1分(含)以上之中度或輕度失智症患者。
初次申請時經專業醫療團隊評估為不可逆之腦死或重度昏迷狀態者。
外勞要怎麼請?五大標準作業流程手把手教學
確認符合申請條件後,申聘作業大致可分為以下五個標準步驟:
步驟一:取得失能或照護資格證明
符合多元免評或身障資格者,備齊證明文件即可;需經醫療評估者,帶被看護者至指定公私立醫院掛號,由醫療團隊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評估結果由醫院直接寄送至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若長輩重度失能臥床難以外出,亦可向地方長照中心申請「到宅評估」服務。
步驟二:長照中心進行國內招募推介
醫院或家屬遞件後,地方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會依法先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若國內媒合未果,或家庭評估確實無合適本國人力承接,長照中心將出具推介證明,確認案件進入外籍人力聘僱程序。
步驟三:向勞動部申請「初次招募許可函」
備齊申請書、申請人及被看護者身分證與戶口名簿影本、診斷證明或免評證明文件,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外籍看護工招募許可。
步驟四:引進全新移工或國內接續聘僱
取得核准招募函後,雇主可選擇引進模式:
國外引進:自印尼、越南、菲律賓等來源國挑選合適移工,並在當地辦理驗證、體檢與簽證手續,抵台作業時間約需2至3個月。
國內承接:若急需人力,可選擇在國內承接原合約期滿或因故釋出的在台移工,行政流程通常縮短至2至4週左右。
步驟五:入境通報、體檢與取得聘僱許可
移工抵台或完成國內接續後,雇主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入國通報、法定健康檢查,並至內政部移民署申辦居留證與指紋建檔。最後檢附相關文件向勞動部請領「聘僱許可函」,並依法投保全民健保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自行辦理還是找仲介?每月需要花多少錢?
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仲介公司):由於涉及跨國法規、外語文件翻譯、簽證申辦及後續生活輔導,多數家庭傾向委託合格仲介。合法仲介向雇主收取的登記費與介紹費,法定上限不得超過移工第一個月基本薪資。
透過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勞動部設有直聘中心,雇主若熟悉流程且有餘力自行準備各項文件,可自行辦理,省下仲介服務費。
每月基本聘僱支出預估家庭聘僱外籍看護的固定支出主要包括:
移工基本薪資:每月約20,000元起。
就業安定費:一般家庭每月繳納2,000元(若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取特定身障生活補助者可獲全免或減免至1,200元)。
健保費與職災保險:依政府現行級距雇主負擔部分,每月約1,300至1,500元。
(相關報導: 張姮燕觀點:勞動部「賭場」─外籍家庭看護工聘僱的隱喻與改革之路 | 更多文章 )
週休一日加班費與伙食雜支:外籍看護法定享有休假,若協調於休假日配合加班照護,需依日薪發給加班費;加計家庭日常伙食提供,每月整體照護開銷大約落在26,000元至30,000元左右。
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聘條件、流程與費用總整理
| 面向 | 項目 | 詳細說明與資格標準 |
|---|---|---|
| 外勞類別比較 | 家庭幫傭 | 以家務整理、照顧幼童為主。本國家庭只要以「同一戶籍」成員累計達 4 點即可提出申請。 |
| 家庭看護工 | 專門照料失能、重病或日常生活無法自理者。只要符合法定失能與照護門檻,一般家庭均可申請。 | |
| 申請資格條件 | 雇主親屬關係 | 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一親等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媳婦(女婿)。 |
| 醫療評估(巴氏量表) | • 未滿 80 歲:35 分以下或經評估有全日照護需求。 • 80 歲至未滿 85 歲:60 分(含)以下。 • 年滿 85 歲以上:評估屬輕度依賴(未滿 100 分之輕度失能)。 | |
| 身心障礙證明(免評) | 符合中央公告特定類別(失智症、智障、自閉症、植物人、重度肢障、罕病等),達重度或極重度者免赴醫院評估。 | |
| 長照多元免評機制 | • 使用長照 2.0 照顧服務(居家/日照/家庭托顧)持續達 6 個月以上。 • 臨床評估失智評估量表(CDR)達 1 分(含)以上之中、輕度失智症患者。 • 經醫療團隊評估為不可逆之腦死或重度昏迷狀態。 | |
| 申聘五大流程 | 步驟一:資格證明取得 | 備妥免評證明,或至指定醫療機構開立診斷書(巴氏量表);臥床重度失能者可申請「到宅評估」。 |
| 步驟二:國內招募媒合 | 由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優先媒合本國照顧服務員,未媒合成功則開立推介證明以辦理外籍看護。 | |
| 步驟三:申請招募許可函 | 檢附戶口名簿、證明文件與推介函,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初次招募許可函」。 | |
| 步驟四:移工引進或承接 | • 國外引進:自印尼、菲律賓、越南等國挑選並辦理手續,約需 2 至 3 個月。 • 國內承接:轉聘國內期滿或釋出移工,約 2 至 4 週。 | |
| 步驟五:入境通報與聘僱許可 | 辦理入國通報、法定體檢、移民署居留證建檔,並向勞動部請領「聘僱許可函」、投保勞健保與職災保險。 | |
| 辦理管道與費用 | 辦理途徑選擇 | • 委託合格仲介:省時省力,代辦跨國程序,登記介紹費法定上限為首月薪資。 • 直接聘僱中心:自辦省仲介費,需自行追蹤法規流程與官方文件。 |
| 每月預估開銷 (約 2.6萬~3萬元) | • 基本薪資:每月約 20,000 元起。 • 就業安定費:一般家庭每月 2,000 元(中低收或特定補助可減免)。 • 健保與職災保險:雇主負擔約 1,300~1,500 元。 • 其他支出:伙食補貼、假日配合照護之加班費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