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投信今年6月15日公告8檔共同基金因為利害關係人問題進行淨值重新核算,金管會證期局主任秘書王秀玲今(18)日在多家媒體連番追問下坦言,此事並非國泰投信的資訊系統沒有抓到利關人的訊息,而是國泰投信不知道該公司董事有去擔任一般公司的獨立董事,究竟是這位董事沒有申報?還是國泰投信沒有要求董事必須申報?此案最大疑雲還在釐清當中。
王秀玲表示,國泰投信今年1月23日及3月17日向證期局通報重大偶發,內容大意為,在國泰投信擔任董事的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去年5月29日起擔任世芯電子公司(簡稱世芯-KY)的獨立董事,國泰投信自行查核後發現,共有8檔主動式共同基金及若干全權委託帳戶違反利害關係公司的投資規定,共同基金部分,已於今年1月20日全數出清對世芯-KY的持股。
投信基金與全委帳戶,都不能投資利關公司股票
王秀玲解釋,我國對於投信公司的利關人投資,有兩個重要規定,一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第5款」,投信事業運用基金的資產,不得投資跟投信事業有利害關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
二是「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投信事業經營全委業務,非經客戶書面同意或契約特別約定者,不得投資與投信事業有利害關係之公司所發行的股票。
王秀玲說:「什麼叫做利害關係公司呢?那就包括投信事業的董事跟被投資公司的董事是同一人。」簡單講,郭明鑑擔任國泰投信董事,又去擔任世芯-KY的董事,國泰投信的基金就不能持有世芯-KY的股票。
最大疑雲:郭明鑑沒申報?還是公司沒要求?
今日的例行記者會,多家媒體一再追問,為何會出現此等匪夷所思之事?王秀玲說,國泰投信的說法為「內控的疏失」。而此案究竟是郭明鑑沒有申報,還是國泰投信沒有要求該公司董事必須申報?目前還在瞭解。「它(國泰投信)當然有它的說法,但是我們還是要釐清,就像你們講的,因為他(郭明鑑)是在去年的5月底擔任獨董,為什麼公司(今年)1月才會知道?」
王秀玲補充說明,此事並非國泰投信的資訊系統出現問題,沒有抓到該公司董事的利害關係人資料,而是國泰投信不知道,「不知道它的董事有去擔任世芯-KY的獨董」。國泰投信已經針對此事向證期局面對面說明,但仍有疑點需要釐清。
王秀玲說,證期局會回頭再去檢視國泰投信的內控規定,「是公司要去詢問每個董事?還是董事他有義務要自己主動去跟公司申報?這個就是我們也一直在了解當中的。」至於外界關注的,會不會處分董事(郭明鑑)與相關人員?「那就是要看整個違規的狀況是怎麼樣,我們就是要看整個情節再去做考量。」
最高可處300萬元,宣布裁罰時再講真相
至於國泰投信,王秀玲說,「一定是違反規定,一定會被處分。」根據投信投顧法相關規定,可處最低60萬元最高300萬元,以及糾正、警告、處分人員......不等的行政裁罰,公司若被處以警告以上,將影響到業務的申請。
王秀玲並表示,關於外界關注的國泰投信董事與相關人員責任等疑雲,「我想大家的疑惑,我們其實也會在最後裁處時,再做一個說明,(屆時)大家就會知道了。」
投信基金部分,損失金額與人數還在統計
國泰投信已於年報中揭露,此案在全權委託帳戶部分,投資損失估約4.54億元,王秀玲說,全委部分已經處理完畢。媒體問,一般基金方面,是否如市場盛傳損失金額2億餘元、影響人數上百人?王秀玲說:「這部分國泰投信還在統計當中。」
以下為國泰投信針對此事的全文說明:
本公司於例行檢視作業中發現,本公司董事郭明鑑因擔任世芯-KY上市公司獨立董事,8檔基金部分投資標的未符合有關規定。本公司第一時間即啟動相關檢視及處理程序,相關持股已於1月20日全數出清完畢。
經重新核算影響期間各相關基金之損益後,本公司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並維護受益人權益,採取「從優原則」辦理,投資人溢領部分不予追回,短少部分加計利息全額補償。
本公司將於6月23日寄發通知信函予受影響受益人,通知對象包含銷售機構,銷售機構亦配合通知其所屬受影響之投資人。補償款項匯款作業預計於6月29日進行。實際款項入帳時間會依申購途徑及銷售機構不同略有差異,通知信函若有退信或退匯之情形,本公司將主動聯繫並持續完成後續作業,以確保受益人獲悉相關資訊及取得應有補償,保障其權益。
上述補償及其衍生成本均由本公司全額負擔,對各基金淨值、基金資產及受益人權益均無影響,亦未涉及基金契約所定暫停計算淨值、重大錯誤更正或其他依法應辦理之特殊事項。
本公司對於本次事件深表歉意,將虛心檢討並配合主管機關辦理後續事項,精進相關作業流程與管理機制,強化投資管理及檢核作業,以防範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