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退休金怎麼領最划算,一直是許多即將退休族群最關心的問題。究竟要一次領、提早領減額年金,還是等到法定年齡領全額?不同選擇每月差距可能上千元。以下依實際案例與現行制度規定,完整解析勞保老年給付請領方式、試算差異與風險保障,幫助民眾在退休前做出最適合自己的決定。
勞保與勞保老年給付何時可以開始請領,提前或延後差別有多大?
據勞工保險局官網刊載,林口的烏先生提出疑問,他是51年次,在110年滿59歲退休時,勞保年資累計19年,原本想請領勞保老年年金,但勞保局告知必須等到111年滿60歲才能請領減額年金,而若要領取全額年金,則必須等到116年滿65歲。依規定,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若未達法定年齡,只能選擇減額年金,而減額幅度為每提前1年減給4%。烏先生若在60歲請領,等於提前5年,因此需減給20%。假設他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萬元,原本計算方式為40,000元乘以19年再乘以1.55%,每月可領11,780元,但減額20%後,每月實際領取金額只剩9,424元,差距相當明顯。
勞保與勞保老年給付若等到65歲領全額,收入會有多少差別?
若烏先生選擇等到65歲再領勞保老年給付,便可領取全額年金,不需減額。另一方面,由於退休後無法再參加勞保,他可在59歲至65歲期間改加入國民年金保險,累積6年國保年資。依制度規定,請領勞保年金後,國保老年年金只能以B式計算。以國保月投保金額21,103元試算,21,103元乘以7年再乘以1.3%,每月約可領1,920元。也就是說,烏先生在65歲起,每月可同時領取11,780元的勞保老年年金,再加上1,920元國保年金,合計每月約13,700元,與提前減額年金相比,長期累積差距可觀。
勞保與勞保老年給付若還沒領到就身故,權益真的會消失嗎?
不少人擔心退休後尚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就過世,是否等於保費白繳。其實法規已有保障。勞保條例第63條之1明確規定:「被保險人保險年資滿15年,並符合第58條第2項各款所定之條件,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其符合前條第二項規定之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前項被保險人於本條例中華民國97年7月17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其遺屬除得依前項規定請領年金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換言之,若烏先生在59歲退保後至65歲領取年金前身故,遺屬仍可請領遺屬年金,或改為一次領取老年給付。依其19年年資計算,可請領23個月投保薪資,以月薪4萬元試算,總額約92萬元。
勞保與勞保老年給付之外,國保還能提供哪些保障?
若烏先生退休後改加入國保期間身故,還可由支出殯葬費者請領5個月國保喪葬給付。此外,若遺屬選擇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還可再依規定申請國保遺屬年金。但若已選擇請領勞保遺屬年金,則不能同時再領國保遺屬年金,兩者僅能擇一。因此,即使尚未領到勞保老年給付,制度仍保留一定保障機制,不至於完全失去權益。 (相關報導: 勞保/勞退該選月領還一次領?69年次薪資45800「做到50歲一次領」內行搖頭:想太美了 | 更多文章 )
勞保與勞保老年給付到底怎麼選最划算,應該考量哪些現實因素?
回到烏先生的情況,他其實有三種方向可選。第一是在59歲時一次領取老年給付,以19年年資計算可領23個月薪資,共約92萬元。第二是在60歲請領減額年金,每月可領9,424元。第三是退休後加入國保,等到65歲同時領勞保老年年金與國保年金,每月可達13,700元。然而,哪一種方式最有利,並沒有絕對答案。仍須依照個人健康狀況、家庭成員需求、是否急需現金、以及退休後生活安排而定。有些人希望提早有穩定收入,有些人則願意延後領取換取更高保障。專家提醒,真正重要的並非只看單月金額高低,而是整體退休規劃是否符合自身人生安排。勞保與勞保老年給付制度的目的,在於提供長期生活保障,因此在決定請領時,應多比較、仔細試算,再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