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方判刑確定的「宏泰58」貨輪(簡稱宏泰輪)毀壞台澎海纜案,陸方日前突指海纜勾斷屬意外,該案實係台籍人士幕後操控走私,並發布懸賞通告。因認知差距過大,導致兩岸互批「罔顧事實」、「混淆是非」、「跨境鎮壓」、「挑起兩岸對抗」。各說各話,使整起案件有如一齣「羅生門」。
先不論政治層面誰是誰非,單以法的角度論,便可看出兩方處理本案過程的荒謬:我方只追究海纜毀損與涉案陸籍船長、船員。另配合「抗中」輿論氛圍,將辦案重心放在防範對外斷訊引發封鎖台海的國安風險。最終竟查無實據。關於被告前科背景、船隻航跡及載運內容、有無己方居民涉案等關鍵情節,事前均未向對岸查證以確實掌握。反觀陸方,則是偵辦遲緩,拖了8、9個月才翻案。公安似乎只顧抓台人走私卻縱容其他。對可疑船舶與涉案人員雖然知情,但不願通報我方。
如今兩岸對首述犯行定性,說法分歧,問題癥結顯在於雙方治安單位聯繫管道不暢甚至中斷,且均漠視現有「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中關於共同打擊犯罪、交換情資、相互協助調查取證等明文約定。
另方面,近來兩岸海上執法,磨擦頻仍。如陸福建海事局所謂「專項執法」、「常態化執法巡查」、近日解放軍「正義使命」軍演中大陸海警所謂「執法檢查」行動,已逼近台、澎周邊,甚至侵入金、廈間禁限制水域。我方海巡均相應採取反制。但雙邊亦不無善意互動,例如2024年3月14日大陸漁船在金門東碇島海域翻覆,我方海巡、金防部蛙兵曾偕陸方艦艇及直升機共同執行搜救。
固然護土(海)有責,但不諱言講,兩岸管轄區域本就彼此重疊。倘全視對方執法為「法律戰」的威脅挑釁,罔顧既有協議,拒絕理性溝通對話,一味的干擾抗衡。長此以往,除有升高敵意,擦槍走火之虞外,兩岸間遲早因此衍生治安空隙與「三不管」灰色地帶。未來犯行涉及兩地行為人與行為地,類似上述宏泰輪案的跨境犯罪,恐將層出不窮。
為釐清真相、無枉無縱、公平對待兩地居民、避免「一事兩罰」與兩岸刑事裁判歧異、減少犯罪黑數及人為惡意炒作空間,個人建議:不論是走私或違反電信管理法,此案雙方既均認宏泰輪涉嫌或構成犯罪,即應遵守兩岸協議,本於過去合作經驗,開展協查。我方破案及管轄在先,不妨先遞橄欖枝,主動向陸方提供起訴審理宏泰輪毀壞海纜案相關卷證。同時請求其對等提供台籍居民涉嫌走私的證據資料。再視案情,依法評估是否對走私犯罪立案,或再審斷纜事件。如此既確保我方執法權限與尊嚴,也展現對陸方治權的尊重,或亦能藉此舉打破雙邊互動僵局,緩解衝突對立,有利日後嚴密維護台海治安與兩岸往來秩序。
還記得當年我方因堅持對陸爭取司法管轄,從東南亞押送數百名詐欺嫌犯返台,犯嫌們看到長榮專機時高聲歡呼的場景嗎?若兩岸當局仍「各吹各調」,持續「已讀不回」,甚至企圖利用跨區犯罪防治漏洞作政治操作。我擔心好不容易建立的共打犯罪機制一旦破功,兩地間再度淪為「犯罪天堂」。 (相關報導: 張競觀點:北京反控宏泰58拖斷海纜案仍有疑點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