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川普政府12月陸續公布與發表數份和台灣關係密切的法案或文件,包括4日公布的2025年新版《國家安全戰略》(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2025 NSS);參議院於11日一致通過全名為「為區域同伴提供險惡環境下的升級保護」之「豪豬法案」(PORCUPINE Act);及戰爭部18日發布最新2025年「中國軍力報告(CMPR)」;及18日美國總統川普簽字生效,為「台灣安全合作倡議」提供10億美元資金及要求,制定增加美台海巡訓練機會等計畫的「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NDAA)。
另我外交部18日也證實,收到美國政府正式通知,美國行政部門已知會國會,將對台灣出售總額111億540萬美元的「台灣戰術網路(TTN)暨部隊覺知應用套件(TAK)」、陸軍「AH-1W型直升機零附件」、「M109A7自走砲」、「海馬士遠程精準打擊系統續購」、「拖式飛彈續購」、「反裝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海軍「標槍反甲飛彈續購」、及「魚叉飛彈可修件檢修」等共8案。美國為什麼在12月急急如律令地做了這些動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