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組織(CULT)可譯為膜拜團體、新興宗教或靈修社團,不論其名目為何,結構性的危險和對社會與家庭、個人各方面的破壞確是深遠且廣泛。聯合報A5版全版報導的「日月明功案」僅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總體而言,此涉及神學、宗教、信仰、心理學、社會學的複雜課題,長期被政府與社會忽視,已經到了必須面對的時刻。
台灣社會大多數人對「邪教」的印象,停留在國際新聞裡那些極端、血腥的事件,例如美國「天堂之門」、日本「奧姆真理教」。然而,社會變遷,如今台灣社會各種邪教組織以千變萬化、層出不窮的形態潛行,其嚴重性可能更甚於詐騙集團。
以一個跨國性的網絡台灣國際基督教會(Taiwan Church of Christ,TCOC)為例。這個組織看似一個平凡的基督教分會,卻實際上是國際基督教會(International Churches of Christ, ICOC)的延伸。它帶著嚴密的組織結構與高壓的心理控制進入台灣,在台大等校園與年輕族群中悄悄生根,成為我們社會中未被足夠正視的隱形危機。
ICOC 的發展脈絡揭示了它的危險本質。這個組織由 Kip McKean 在 1979 年於美國波士頓創立,藉由「門徒訓練運動」席捲全球。強調一對一的屬靈監督、嚴格的生活規範,以及近乎軍事化的服從紀律,使它在短短二十年間擴展到超過 150 個國家,1999 年信徒人數達到十三萬人。這種爆炸性的增長,因為它採取了近乎企業化、軍事化的擴張方式,把人視為資源,組織則是唯一的依歸。
2003 年,Kip 因專斷與濫權被迫下台,ICOC 進入所謂「改革時期」。其本人改換門庭成立另一組織ICC,運作模式不變。建構成員必須高度依賴的監督制度、財務的強制奉獻、以及對信徒自由和心理狀態的侵蝕。這是該組織姊妹品共同特徵。
美國司法早已揭穿這個組織的虛偽面具。2022 年以來,至少六宗針對 ICOC 與其分裂團體 ICC 的集體訴訟進入法院程序,受害者超過二十人,控訴組織掩蓋性侵、縱容虐待,甚至利用宗教名義進行精神與財務的詐欺。媒體如《Rolling Stone》與《Christian Post》紛紛揭露,這不是單一事件,而是一種制度化的操控。對美國社會而言,ICOC 已不再只是有爭議的教派,而是一個被司法點名的危險集團。
該組織早已跨過太平洋,落地台灣。TCOC 是 ICOC 在台灣的化名。為了掩飾與國際母體的關係,它不斷更名,但核心的「門徒訓練」與高度操控一絲未減。台灣的 TCOC 特別鎖定大學校園與年輕專業人士,透過查經班、音樂聚會、甚至友情式的邀約,施以「愛心轟炸」,讓新進者沉浸在前所未有的關懷之中。然而,一旦加入,他們的生活便不再屬於自己。戀愛、婚姻、職業選擇甚至金錢使用,都必須經過「摩西」的監督。金錢奉獻被要求毫不間斷,而資金流向始終不透明。 (相關報導: 張鈞凱專欄:當台灣民主「邪教化」之後 | 更多文章 )
2012年因內部高層「神職」涉及貪墨,TCOC爆發本土性大分裂,近半數信眾在內部極慘烈的衝突後離開該組織,成為散落在台灣社會的倖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