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堤釀成重大災難,成千上萬志工從全國各地攜帶器具,駕駛怪手湧到光復鄉,協助救難及清理淤泥、垃圾,展現台灣人同島一命的凝聚力。而緊急救難之後,災後重建工作更是一項漫長且艱難的路。
此次天災,除民宅毀損外,很多道路、橋樑、堤岸等都被沖毀,而重建工程需要很多的營建資材,而混凝土更將是最大宗的需求。因此,就地取材使用這些被清出來粗估好幾十萬噸的淤泥,來做為生產混凝土及各類再生建材的原料。此不僅可解決淤泥去化問題,且提供重建所需的營建資材來源,一舉兩得。
這些天災產生的淤泥,源頭是來自山上的土石,以及河床的積沙,因此與直接開採的天然材料性質是相同的,作為生產水泥、混凝土的原料,技術上毫無困難。依據現行混凝土粒料的國家標準(CNS 1240)之品質規定,要求有害物質及有機不純物等也必須低於限值,且必須控制一定的篩分比例。淤泥混雜了一些塑膠、木材等垃圾,所以必須先行挑選剔除。再經破碎、篩分等程序後,就可以分類成各種不同粒徑的粗、細粒料。除可作為CLSM(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外,更可提供給各混凝土廠最為生產所需的原料,而不必再去開採砂石了。而這些原料就地使用,就地生產的混凝土,無疑是重建工程最迫切需要的。
內政部為打造低碳永續綠建築,制定「綠建材標章」制度。其中有「再生綠建材」之標章類別。係為鼓勵再生資源利用,針對使用一定比例以上國內產生之回收材料以替代天然材料者,經審查確認品質性能符合標準,則可核發「再生綠建材標章」中。現行的再生綠建材標章評定基準中,有「綠混凝土」項目,分為使用爐石粉、煤灰等替代水泥的G類綠混凝土,及更高強度的H類混凝土;以及以各類無機性廢棄物,如廢陶瓷、無機性污泥、焚化底渣、營建廢棄土等,來取代砂石粒料的R類綠混凝土。因此,若使用災後產生的淤泥,只要控制回收料來源,並經過適當的前處理程序,確保未含有害性成分後,可以用來生產混凝土,以及各類建材的原料。而所生產的混凝土,只要抗壓強度等品質性能符合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施工綱要」規定,經評定後將可取得再生綠建材標章。而災後的各項重建工程,更應該大量使用這些再生綠建材。並可成為綠色低碳重建工程的典範。
因應極端氣候導致未來可能有頻繁天災,必須落實事先預防以降低災損、有效救援以減少損傷,以及災後迅速復原三部曲。針對災後復原工作,甚盼環境部、內政部、經濟部、工程會等各部會,能針對再生資源的利用,從永續環境角度考量來加強推動,並突破一些不合時宜的法規障礙。這才是處於經常遭受天然災害威脅的台灣,強化環境韌性的具體展現。
*作者為台灣資源再生協會常務理事、再生綠建材產業推動聯盟召集人 (相關報導: 調查》台灣其實有全球首創野外實驗堰塞湖 花蓮馬太鞍災難幫上了什麼忙?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