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台協會最近操作台灣地位未定論,在國內當然引起很大的議論,正常的反應是舉出一切的條約資料,歷史的過程,加以辯駁,主張在法理上,及中華民國有效統治台灣地區多年的事實,多方交叉比對,證明台灣的主權地位非常明確,早有定論,不容懷疑。然而,執政黨及獨派則見獵心喜,認為美國說出真正的事實,台灣只是在二戰後,盟軍交給中華民國暫時託管而已,國民政府並未有台灣真正的主權,在此法理基礎上,可斷絕中共對台灣擁有主權的主張及說法,要統一更是毫無正當性可言。
舉一個最簡單的道理,原來的東西是甲的,被乙打敗後,雙方約定將此物交給乙,後來乙打輸甲,對甲投降,將東西交給甲,經過數年,雙方再立下約定,乙對甲說,我不要這個東西了,雖然未明說東西歸屬甲,但這個東西一直在甲手中,其他人多年來對此現實狀況,都無異見或爭論,此物的歸屬,是未定狀態嗎?就算是一個無主的島嶼,有以國家名義行使主權的意思,將之有效緊密,而且持續不斷的佔領,其他各國都不表示意見或行使聲索權,縱使此島嶼,在沒有明確的合法所有者情況下,此佔領已久的既成事實,即具備主客觀各種因素及條件,在國際法上,也是取得主權的方式之一。
讀書要唸通,要適度消化內容,理清論證及資料,歷史是一部政治、文化、經濟、心理及社會的總紀錄,應該要記取教訓及活用之。國際體系的本質,是國家利益至上的原則,國際上的條約及協定,是在歷史特定時刻,各國權力的運作及平衡的產物,只要情況有所更動,發生了不可預期的變化,條約就可終止,退出,甚至是單方毀約。
舉出歷史上毀約最鮮明的幾個例子,在二戰期間,1939年的德蘇互不侵犯條約,簽訂後不到2年,德國實力夠了,便發動侵略蘇聯戰爭;又如1941年的蘇聯及日本,簽署了一份為期5年的蘇日中立條約,結果也是只有2年和平時間,蘇聯就對日本宣戰了;美國近年來也退出多項國際協議,如巴黎氣候協定及伊朗核協議等。
因而,沒有實力保障的條約,只是一紙空文,當利益、權力及情勢有重大變化,就有被毀約的風險,現今國際社會,表面上文明,骨子裡還是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今日美國的川普就是一個極端的例子,一切講求利益及實力,造成全球驚動及不安,沒辦法,最強大的國家,就是有本錢可以到處揮拳搞事。
美國的台灣未定論,明顯有所轉變美國對中共以往的一中政策,其論調是中共刻意曲解二戰時期的開羅宣言等文件,目的將台灣孤立於國際社會之外。既然如此,在1979年對中華民國斷交、毀約及撤軍的是美國,如今是要復交或者不計代價的維持台海和平?這二者顯然是矛盾的,台灣地位如未定,那主權應落於何家?又未給個答案,有人推測是美國對中共的談判籌碼,如果真的是如此,那是美國與中共立下交換條件,美國拿到自己想要的東西,絕對不是以美國的利益,來交換兩岸和平的紅利。
中華民國本來就是主權國家,大陸人士來台,也須要移民署的核准,台灣是我們自己的,不是別人的籌碼或棋子,總統可由公民直選,憲法也能依照程序修正,是充分民主自由的政治體制,未來還是由全民來決定,此與住民自決理論,在現實運作上,並無兩樣。不過,我們有嚴峻的兩岸問題,維持現狀還是目前多數人的共識,台海的和平,還是要靠遵守中華民國憲法這堅實個鐵盾,不要為選舉及意識型態,無視國際現實,違憲的操作兩岸兩國論,及主觀上相信美國會盡其所能的協防台灣,造成國家認同分裂及社會紛擾,並讓台灣處於不可測的風險。 (相關報導: 蔡世杰觀點:《2758》與台灣地位,誰在誤讀?──分治中國的較量與未來出路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自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