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水利局說明,澄清湖特定區公3-1滯洪設施工程係因前高雄高爾夫球場違反水土保持相關規定,水利局依水土保持法代為施作。經專業評估,選定球場地勢最低的10號池區及練習場區作為滯洪池位置,並擴大池區面積、設置集水井與制水閘門,以最小開挖面積達最大滯洪效益,能有效調節水位、延緩洪峰。
「短期零出流」設計原則,總滯洪容量達3.1萬噸
本工程採50年重現期洪水標準及「短期零出流」設計原則,總滯洪容量達3.1萬噸,並保留既有喬木、補植草皮以兼顧景觀及生態。工程自114年5月開工,8月中旬順利完工,總經費約新臺幣1200萬元。
針對影片所指澄清湖划船區黃泥水現象,水利局澄清,該情形屬豪雨沖刷坡地土壤產生的天然泥沙顆粒,歷年皆有類似現象,湖水約一週內可自然恢復清澈,且該區非取水口,不影響民生用水水質。
水利局強調,本工程除提升坡地防洪減災能力,亦能有效降低泥水逕流入澄清湖的頻率與強度,兼顧環境保育與民眾用水安全,確保水域品質與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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