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賴清德總統提出「團結台灣十講」,親自藉由巡迴演講,以呼籲國人正視國家所面對的不同挑戰與問題。筆者對總統的力行精神表示肯定;相較過去有些總統,除了重要典禮,幾乎不直接面對鏡頭,賴總統做為國家領航者表現不凡。
然而,就筆者之見,賴總統所提出之言論,恐怕有其盲點。其中,賴總統提到,李總統促成七次修改憲法,可說是相當大的誤解。首先,李總統只有主導六次修憲,2005年第七次修憲是時為執政黨民進黨與在野黨國民黨所共同主導。因為新選制將導致票票嚴重不等值以及選區劃分不公、修憲門檻過高等問題,台聯黨是強烈反對第七次修憲的!
與賴總統所言的「七次修憲的成果,逐步落實主權在民的目標」完全相反的史實是,第七次修憲,正是民進黨和國民黨兩黨合謀害慘台灣。也讓台灣主權至今仍然束捆在中華民國法統裡,一直未能落實主權在於台灣人民。
誠然筆者認同賴總統所言,憲政體制應當守護。但是,民主有弊害,而訴諸更大的民主這種想法,是有疑義的。當前國家所遇到的憲政問題時,一部不可能被修改,無法與時俱進的憲法,有為處理紛爭帶來什麼幫助嗎?例如,台灣有像內閣制、半總統制國家所規範的主動解散國會權,或如美國這種總統制國家有門檻更高的覆議權等處理機制嗎?先進民主國家多在憲法中,有政爭發生時的因應規範,而能維繫國家政治正常運作。但在台灣,就是因為憲法在處理朝野紛爭的機制很差,憲法本身又不能透過修憲來改變,才需要勞煩公民用「直接民權」來醫治民主之弊。可見憲法體制本身的結構問題,才是我們民主不健全的禍源。
筆者認為,台灣政黨的發展,從解嚴初期由多黨林立趨向於兩黨政治。公民透過選舉來決定國家方向的選擇路線變少。於是,在藍綠兩黨的基本盤之外,就有同時不滿藍綠的游離民意投向民眾黨。並不是因為民眾黨得到人民多大的信任,而是因為不正常的憲政體制,以及第七次憲改以後不分區的高門檻,讓很多游離選民抱著「先求變再求好」的空洞政治意象,影響其投票行為。與其批評他們,不如正視其實就是因為憲政不正常,才導致目前國會呈現這樣混亂的局面。
*作者為前立委、台聯黨主席 (相關報導: 風評:賴清德的「團結」,讓人不寒而慄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