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作為一名曾多年投入運動產業、卻最終選擇離開的體育大學畢業生,我看到行政院將引入國發基金投資運動產業的消息,內心既期待又忐忑。
毫無疑問,投資運動產業是台灣社會長期以來急需且正確的方向。運動產業長年因資金短缺、資源不足,導致人才外流、產業規模難以擴展,因此,我十分樂見政府透過修法,積極促進企業參與、國發基金進駐,帶來更多資源。
然而,回顧近幾年國發基金的投資爭議,卻讓人不得不感到憂心,例如,國發基金投資如興、聯合再生等公司,因缺乏完善的評估機制及監管不足,最終造成重大損失,甚至陷入弊案風暴,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黃國昌就曾多次揭露國發基金投資決策缺乏透明度,質疑存在官商勾結疑雲。
這些前車之鑑顯示,國發基金若要投入運動產業,絕不能重蹈覆轍,投資評估機制必須更嚴謹、更透明,監督管理也必須更到位,否則原本善意的投資,將可能淪為另一個如興案或聯合再生案。
運動產業的發展,需要的不只是資金,更是健全的制度與負責任的監督。如果只是將資金投入,卻缺乏相應的監管與透明機制,不僅無法促進產業發展,反而可能破壞市場秩序,甚至讓辛苦耕耘的運動從業者承受更大的風險。
政府與運動部未來必須在投資標準、企業合作規範以及績效監控等方面,都有明確且具體的制度設計。同時,投資過程與結果也應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避免資源錯置,才是真正為台灣運動產業打造永續發展的基礎。
我期待政府這次修法,不僅把運動產業這塊「餅」做大,也能妥善管理分配,確保每一分錢都發揮最大的效益,別讓熱忱投入體育的人才,再次因制度的疏漏而離場。
*作者為國立體育大學運動保健學系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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