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觀點》「台語電視台」圈粉背後 文化平權還是文化霸權?

2019-03-10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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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電視台」(即閩南語電視台)案,於立法院通過預算,並交由公視執行。圖為示意圖。 (資料照,取自pixabay)

「台語電視台」(即閩南語電視台)案,於立法院通過預算,並交由公視執行。圖為示意圖。 (資料照,取自pixabay)

備受爭議的「台語電視台」(即閩南語電視台)案,最終在民進黨護航下於立法院通過預算,並交由公視執行,該案年度經費達新台幣4億元。其實早在預算通過之前,閩南語台已默默運作許久,當前臉書粉絲數已翻兩番,達3萬餘人,在政府強力推廣下,其能見度已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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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電視台」的法源依據為2019年1月9日公布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該法明定「國家語言,指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若是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則應優先推動各種保障措施(例如學齡前幼兒的學習)。

值得一提的是該法案的「空間定義」,由2016年民進黨立委提案時的「本國」,到之後時代力量、行政院提案獲通過的版本而改為「台灣」,不知各省方言或以往蒙藏委員會服務的蒙藏民族是否也能以「既有傳統族群」身份爭取?至於民眾熟悉的「國語」,則避而不談。身為主管機關首長,屢屢站在第一線喊話維護的文化部長鄭麗君可謂是《國家語言發展法》幕後的最大推手。

開台準備  緊鑼密鼓

2016年政黨輪替,甫由立委轉任文化部長的鄭麗君,即於人文及出版司下設置「國家語言發展科」,並主張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積極推動「母語傳播權」。2017年6月「催生台語公共電視台聯盟」成立,鄭麗君回應「台語是我的母語,而我除了是文化部長外,也是一個三歲孩子的母親」,進一步表示支持「台語電視台」,接下來只剩下修《公視法》或訂定《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取捨考量。如此順水推舟,在2018年4月立法院審議《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時,鄭麗君當即表態要優先爭取預算,交由公視董事會籌備。

執行此案的公視董事長陳郁秀,為已故民進黨立委盧修一遺孀,在民進黨內輩分頗高。早在陳郁秀2003年擔任文建會主委時,即著手擘畫首齣「台語歌劇」《福爾摩沙信簡——黑鬚馬偕》,在其後擔任兩廳院董事長時完成並演出,當時陳郁秀興奮表示:「這是台灣第一部自創經典的誕生!」而負責籌備台語電視台的呂東熹,更是長年推廣「語、言結合」、「語、文一致」之台語運動健將。

20180510-公視董事長陳郁秀出席《盧修一與他時代》影像書發表與開幕式。(盧逸峰攝)
公視董事長陳郁秀,為已故民進黨立委盧修一遺孀。(資料照,盧逸峰攝)

陳郁秀、呂東熹多年來推動台語影視發展不遺餘力,且能預先、長期準備。此次台語電視台案,早在2018年預算仍遭擱置期間,即先砸下新台幣6,400萬元拍攝開台大戲《苦力》,預計在今年7月1日開台播映。臉書運作方面,也早已開始轉型。原先「公視台語新聞」粉專,一年前已聘請新人手管理,除依序更名為「公視台語台台語新聞」、「公視台語台」外,追蹤人數亦由2,500人上升至截稿時的35,000人,是已成立15年客家電視台的2倍,除「台語」相關新聞外,小編貼文也多在諷刺國民黨政治人物(例如韓國瑜、吳敦義等)、報導中國大陸豬瘟等事項,這種「圈粉」方式,曾遭網友質疑,違反公視應著重「公共利益」的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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