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過兵的男生,即使年紀漸長,仍可能再次被召回穿上制服。對於許多服過替代役的男性而言,或許原以為已與軍旅生活告別,近日,內政部與國防部近日修正「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大幅放寬召集條件。未來,即便是退伍多年的替代役備役役男,仍可能因應特殊情勢被召集支援勤務。新規上路後,將提升替代役備役人力於平時、遇到非常事變及戰爭時的靈活運用。
必要時可教召60天!內政部:緊急狀態才會發生
根據內政部與國防部近日修正「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指出,此次修法重點是將原先僅限退役8年內的替代役備役役男為演訓召集對象,延長至退役9年以上的備役役男皆可於特殊情況下被召集。《內政部》說到,針對「演訓召集」次數與日數,亦刪除過去一年一次、五日以內,及「勤務召集」全年總日數不得逾60天的限制,改由內政部依實際需求機動調整,強化召集制度彈性。內政部指出,氣候異常、國際情勢變化及國防動員需求,皆為「必要時」得延長召集的考量因素。
根據統計《內政部》表示,目前替代役總備役人數達27萬7000多人,2024年曾召訓5萬多人。2025年原定召訓7萬2000人,但因預算遭立法院刪減,實際召訓人數調降至5萬人。內政部表示,未來將持續配合國防兵力結構調整及全民防衛體系,積極投入替代役備役人力至地方政府與需用機關,協助災害搶救、緊急救護及各項民防工作,確保平時及緊急狀態下社會機能正常運作。
然而,目前替代役役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備役期間內,鄉(鎮、市、區)公所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將依役男體位、年齡與專長進行分組與編組管理,並於平時、非常事變或戰時實施召集與勤務訓練。此外,《內政部》補充,針對召集期間服勤、幹部遴選、免除召集事由等細節,亦有明確規範,以保障役男權益並確保召集過程順利推動。此次修法落實備役役男平戰轉換與支援機制,全面強化替代役後備兵力的實際效能。
此次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修正內容重點
一、為將替代役備役人力納入民防體系,強化全民國防架構,配合平時演訓召集需求,修正演訓召集日數,並授權內政部得視情況增加召集年限、次數與日數。同時刪除全年勤務召集日數上限,改由內政部依需求調整。(修正條文第三條)
二、因應非常事變或戰時動員人力需求,縮短勤務召集申請期限至召集日前10天,並放寬地方政府面對緊急狀況時的召集人數限制,刪除每次召集不得超過5日的規定。(修正條文第七條)
三、因應戰時或重大災變需大量召集人力,刪除需用機關及地方政府申請勤務召集的總人數上限。(修正條文第八條)
四、配合申請期限縮短,勤務召集令及預備員通知書應於召集日前2日送達,以利執行。(修正條文第九條)
五、新增「應演訓召集備役役男事故表」及「應勤務召集備役役男事故表」,明確化備役役男申請免除召集的適用情形。(修正條文第十條)
六、為提升執行彈性,刪除召集日數超過1日需集中留宿的原則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四條)
七、新增召集期間備役役男及相關人員之獎懲、救濟等規範,明訂依據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辦理。(修正條文第十六條之一)
資料來源:《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