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康裕成4個月到曾麗燕12年,看助理費如何成為司法羅生門

2025-03-28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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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遭搜索約談,在南機組前高喊「政治干預司法,司法干預初選」。(林岱樺臉書視頻截圖)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遭搜索約談,在南機組前高喊「政治干預司法,司法干預初選」。(林岱樺臉書視頻截圖)

助理費核銷爭議層出不窮,許多地方議員因沿襲慣例處理助理費而觸法,甚至面臨牢獄之災。近期,全國地方正副議長聯誼會向立法院長韓國瑜請願,要求比照國務機要費修法,解決助理費爭議。這場風波不只是個案問題,更反映出制度缺陷與司法標準不一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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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雄市為例,現任議長康裕成與前議長曾麗燕皆因助理費案遭判刑,卻判決懸殊。康裕成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獲判4個月,得以易科罰金;曾麗燕則因「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被判12年,甚至恐失去政治舞台,讓地方支持者感到不平。兩案關鍵差異不在行為本質,而在法官認定標準。如此極端的落差,不僅影響司法公信力,也讓地方民代無所適從,更加深政治對立,製造「親者痛,仇者快」的輿論效應。

助理費本質上是議員依法享有的業務資源,涵蓋幕僚薪資、選民服務與辦公經費。然而,長期缺乏明確核銷指引,議員多沿襲前人做法,卻可能因司法解釋不同而觸法。2013年《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法,讓因研究補助費核銷問題觸法的教授得以解套;2022年,國務機要費亦因相同法理除罪化,避免司法與行政體系矛盾。助理費案件與此類似,若不修法釐清規範,司法將持續陷入模糊地帶,導致同案不同判的爭議。

目前,各地議會助理費核銷標準不一,規範缺乏統一,議員難以掌握細節,稍有不慎即面臨法律風險。當司法審判標準不一致,量刑差距過大,不僅影響當事人的政治生涯,也動搖司法公信力。

助理費爭議的核心,在於制度缺陷與法規模糊,而非貪污動機。既然問題來自體制,應透過修法解決,而非僅靠個案審判。修法不僅能釐清助理費使用規則,也可減少司法資源浪費,提升司法審判效率。立法院既已為國務機要費與研究補助費除罪,地方議員助理費問題亦應比照辦理,以維護法律一致性,終結這場司法羅生門。

地方政治應回歸為民服務的本質,而非淪為司法戰場。唯有透過修法,才能真正解決問題,讓議員專注公共事務,司法體系回歸公正,避免因制度漏洞製造更多無妄之災。

*作者為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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