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小說時,作者總有自己的策略,而《鳥歌》的策略很簡單:全面攻擊。我前一部小說使用旁敲側擊的手法,不按照時間順序敘事,因為我認為這樣才能清楚表達主題。我在《鳥歌》則反其道而行,因為我想盡可能將這本書寫好;為了故事的一致性,我選擇直言不諱,從不扭曲事實;且這本書提到的戰爭應該是英國軍事史上最聲名狼藉的一天。倒不是我認為所有小說都該這麼寫,只是我深信這本小說應當如此,畢竟它不是諷刺小說;我只在標題稍微屈服,讓文意更為含蓄[偶爾會有人問起,我也許該在此解釋一下,書名並不僅僅是為了象徵「新生命」或「新希望」;它承載了許多意義,但最重要的是暗示著自然界對人類的冷漠──在此的人類行為,如菲力普.羅斯(Philip Roth)所說,人類展露了最糟糕的那一面〕。
在開場的章節中,我在文句上費了一番功夫,以強調主角對社交與性的恐懼,並展現出當代社會的合宜禮節。儘管很少人會注意到這個題材,不過一些人偶爾會提到福婁拜(Gustave Flaubert)──但我想這可能是因為他是英國人唯一認識的法國小說家。我想所有注重現實細節的作家,寫到情感強烈的故事時,多少都從福婁拜那兒學了一兩手;我還得感謝兩位偉大的法國作家:司湯達(Stendhal)與左拉(Émile Zola)。描述戰爭場面時,我設法運用不同的語法營造出不安感,例如減少形容詞、增加動詞數量;當情節進入當代後,我則以更短的篇幅、中性化的敘述,強調伊莉莎白認定自己的人生「不再那麼劇烈了」。
我寫《鳥歌》的過程(原本的副標是「血與肉」,中途被我剔除了)極其瘋狂,我能夠每天寫完一千五百字後,再搭地鐵到帝國戰爭博物館,埋首閱讀無數的館藏檔案,直到閱覽室關門。晚上,我會夢到自己身在戰壕,無人對我開槍、也無人下令我攻擊;戰壕只是純粹在那裡,猶如我就是在那裡生活。寫作時,我偶爾會被情緒淹沒,但在這種時刻,我又有個不變的原則:停筆。因為讓每頁文字填滿我的感受,並非是我的目的,而應要篩選出那些足以觸動讀者的細節。
儘管我已經十年沒有拾起這本書,我仍必須承認《鳥歌》是快筆完成的作品;因為某些章節的結尾鬆散(多半是刻意),也有些草率收筆之處,但我當下真的無法壓抑那股一氣呵成的衝動。完成這部小說時,我將它寄給了軍事史家馬丁.米德爾布魯克(MartinMiddlebrook),他在林肯郡(Lincolnshire)經營雞舍為生,但他的作品《索姆河戰役首日》(The First Day of the Battle of the Somme,暫譯)是我許多細節的借用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