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藏版退休金」這樣領!多領6.6萬、沒年齡上限,資格條件一次看

2025-03-21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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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60歲的勞工若在退休後再度受僱,可以額外請領一筆「續提退休金」。(示意圖/Pixabay)

年滿60歲的勞工若在退休後再度受僱,可以額外請領一筆「續提退休金」。(示意圖/Pixabay)

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愈來愈多民眾選擇在退休後持續投入職場,除了原有的「勞保老年給付」與「勞工退休金」,許多勞工可能沒注意到,退休後重返職場還能額外請領一筆「續提退休金」。據勞保局統計,2023年平均每位請領者每年可多領約6萬6218元,且無年齡上限,最高領取年齡甚至超過9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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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再工作有「續提退休金」?

依據現行制度,年滿60歲的勞工若已申請勞保老年給付與勞工退休金後再度受雇,雇主仍須依法每月為其提撥6%的退休金至個人專戶,這筆由雇主提繳的退休金可累積至個人帳戶,並在滿1年後由勞工自行申請提領,形成所謂的「續提退休金」。

續提退休金與一般退休金不同,屬於勞退新制範圍內的補充給付,只要有雇用事實,不論工作天數或企業規模大小,雇主都必須依法提撥,即使在僅有1人員工的微型企業任職,工作1天也需提撥1天的金額。

申請資格、限制一次看!

據勞保局統計,2023年平均每人每年領取約6萬6218元,最高請領年齡超過90歲,顯示目前仍有不少高齡者持續在工作,也受惠這項政策。

對此,勞保局提醒,續提退休金的請領需在原退休金請領後至少滿1年,方能申請第2次提領。勞工可透過3大管道辦理申請,分別為臨櫃親自辦理、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請,或是填妥申請書與收據後郵寄辦理,申請後款項將撥入指定金融帳戶中。

勞保局提醒,申請續提退休金須由本人主動提出,無須透過雇主或事業單位辦理,且請領期限自滿60歲可申請當日起計算,若超過10年未申請,將喪失領取資格。

勞保局建議,退休勞工若打算繼續工作,可事先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進行試算或親至各地辦事處查詢個人退休金帳戶資訊,掌握未來可領金額。

此外,針對有債務問題、擔心退休金遭扣押的勞工,亦可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專用金融帳戶,持該局核發的證明文件、身分證明與印章至土地銀行或郵局辦理,此專戶專款專用,不得抵銷、扣押、擔保或強制執行,以確保勞工退休後生活所需資金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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