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在求職過程中可能會面臨許多挑戰。為了協助這些青年順利進入職場,勞動部推出「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符合資格者可以申請尋職津貼,在找到工作後還能獲得就業獎勵金,這兩項補助加總後,最高可領取 45,000 元。以下整理申請資格、申請方式、補助金額等資訊一文看懂。
「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尋職津貼
申請資格
1、申請人必須是年滿 15 歲至 29 歲的本國籍青年。
2、申請人必須符合「初次尋職」的條件,亦即連續 90 天未在學且未就業。
3、申請人在參加本計畫之前,未曾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但如果過去參加過社會保險,且月投保薪資低於最低級距,或是在學期間曾短暫投保但已無保險紀錄,仍可申請。
例如:如果一名 22 歲的青年在 113 年 6 月 30 日取得畢業證書,之後一直未就業,也未參加過社會保險,並且連續 90 天無投保紀錄,則可在 113 年 9 月 29 日開始報名參加本計畫。
補助金額與條件
參加計畫後,申請人可以在 90 天內提出最多 3 次的尋職津貼申請,每次補助 5,000 元,最高可領取 15,000 元。
第一次申請(5,000 元)
申請人需在參加計畫後 30 天內進行至少 2 次求職,並參與至少 1 次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並上傳相關紀錄。申請期限為參加計畫後 37 天內。
第二次申請(5,000 元)
如果參加計畫後 30 天內仍未就業,則在接下來的 31 至 60 天內,需進行至少 3 次求職,並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的 1 次以上推介服務,並上傳相關紀錄。申請期限為參加計畫後 67 天內。
第三次申請(5,000 元)
如果參加計畫後 60 天內仍未就業,則在 61 至 90 天內,需進行至少 3 次求職,並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至少 2 次推介服務,並上傳相關紀錄。申請期限為參加計畫後 97 天內。
申請方式與所需文件
1、申請者需透過線上申請,且每人僅限申請一次。
2、需先註冊「台灣就業通」會員,並完成至少一種職業心理測驗後,才能正式申請本計畫。
3、上傳申請書、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本人名義的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以及其他必要文件(如退役證明、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等)。
「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就業獎勵金
申請資格
1、申請人必須符合尋職津貼的申請資格。
2、申請人在參加計畫期間內找到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