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農民辛苦工作一輩子,在鄉下留有農舍,年紀大了之後,又為了就醫、採買方便,在市區添購一間住宅。原本以為兩間房子都是自己使用,沒有出租賺錢,應該不會影響每月8110元老農津貼,沒想到,依照現行規定,名下有農舍的人,即使另一間住宅也是自己居住,仍無法適用最高400萬元的自住房屋扣除額。究竟為什麼農舍可以扣除,普通住宅卻不行?名下有兩間房,就一定領不到老農津貼嗎?
老農津貼有農舍還能領嗎?勞保局揭500萬元排富規定
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布的《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自2013年1月1日起首次申請老農津貼的農民,除了必須符合年齡、農保年資等基本資格,也要通過所得及不動產排富審查。其中,農業所得以外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須未達50萬元;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經依法扣除特定項目後,合計價值則須未達500萬元。至於2013年1月1日前已領取津貼的老農,則不適用當年新增的排富限制。
不過,農民名下有土地、房屋,並不代表一定無法領取津貼。依照現行規定,農業用地、符合條件的農舍,以及尚未徵收補償的特定公共設施保留地等,都屬於可以扣除的項目。換句話說,農民名下如果有符合法定條件的農舍,其價值可以從排富計算中扣除,並不是一有農舍就會失去請領資格。
兩間房子都自己住,為何不能扣400萬元?關鍵在「無農舍」
不少民眾知道,老農津貼的財產審查有一項最高400萬元的自住房屋扣除規定,卻不一定清楚,這項優惠並非所有自住房屋都能適用。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規定,申請人必須符合「無農舍」、「個人所有的唯一房屋」以及「實際居住」等條件,才能將該住宅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與土地公告現值合計扣除,最高扣除400萬元。勞保局行政解釋也指出,名下已有農舍者,其他自住房屋無法再適用這項扣除規定。因此,農民即使在鄉下有農舍,又在市區購買一間自己居住的住宅,仍無法再使用400萬元自住房屋扣除額。農舍價值可以依法扣除,市區住宅則須納入財產審查。
市區房子價值480萬元、550萬元,老農津貼結果差在哪?
如果爸爸已經年滿65歲,農保年資與其他請領條件都符合規定,名下有一間可以依法扣除的農舍,另外在市區購買住宅,究竟會不會影響每月8110元老農津貼,關鍵就在市區住宅依法計算的房地價值。假設爸爸是在2013年以後首次申領老農津貼,沒有其他須計入的不動產,依照市區住宅的價值,可能出現以下三種結果。
第一種情況,市區住宅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為480萬元。由於農舍可以依法扣除,市區住宅雖然不能再享有400萬元扣除額,但計入審查的房地價值仍未達500萬元,因此不會因這項不動產排富規定而失去資格。
第二種情況,如果市區住宅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為550萬元,由於爸爸名下已有農舍,550萬元便須全數計入財產審查。因為已達500萬元門檻,依一般排富規定,就會因不動產價值超標而不符合請領資格。 (相關報導: 不是勞保勞退!勞工都忘了有「第3筆退休金」每年近8萬元入帳,在職也可領、資格一次看 | 更多文章 )
第三種情況則恰好相反。如果爸爸名下沒有農舍,只有一間自己實際居住的房屋,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同樣為550萬元,便可以在符合條件下先扣除400萬元,剩餘150萬元計入審查,因此不會超過不動產排富門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