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整理行李時,除了怕行李超重,更常見的問題其實是「東西放錯地方」。行動電源塞進托運箱、瑞士刀忘在登機背包,或拿著一整瓶超過100毫升的化妝水去過安檢,都可能被要求重新整理甚至無法攜帶。尤其自2026年4月8日起,台灣實施新的行動電源規定,每名旅客最多只能攜帶2個。本文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警察局、桃園國際機場、財政部關務署及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開資料,整理哪些物品一定要隨身、哪些應該托運,以及哪些東西連托運都不行。
搭飛機哪些東西要隨身、哪些要托運?先記住3大原則
第一,行動電源、備用鋰電池不能放托運行李;第二,刀、剪、工具,以及容器超過100毫升的一般乳液、沐浴乳等,原則上應放托運行李;第三,防狼噴霧、防風或藍焰打火機等物品,則是隨身和托運都不能帶。航空警察局目前也將常見物品分為「應放置託運行李」、「應隨身攜帶」及「不可託運及隨身攜帶」等類別提醒旅客。
不過,「不能隨身」不代表所有物品一定都可以托運,爆炸物、易燃物、腐蝕性物質等危險品另有規範;不同航空公司、航線及目的地國家也可能有更嚴格限制,因此出發前仍應確認實際承運航空公司的規定。
搭飛機哪些東西一定要隨身?行動電源、備用鋰電池別放托運
1. 行動電源:不能托運,2026年起每人最多2個
交通部民航局指出,自2026年4月8日起,每名旅客最多只能攜帶2個行動電源。行動電源原本就禁止托運,只能以手提行李方式攜帶上機;新規上路後,飛行途中也不得使用行動電源替其他設備充電,同樣不得替行動電源本身充電。
容量同樣要特別注意。IATA 2026年旅客鋰電池指引明確規定,每個鋰離子行動電源不得超過100Wh,每名旅客最多攜帶2個;超過100Wh的行動電源不得以旅客行李方式攜帶。也就是說,常聽到「100Wh至160Wh經航空公司同意就能帶」的例外,是適用於部分裝有鋰電池的電子設備及備用鋰電池,並不適用於行動電源。IATA表格已將超過100Wh、未超過160Wh的行動電源直接列為禁止攜帶。
民航局也提醒,行動電源應妥善包裝、個別保護,避免碰撞及短路。若到了登機門才被要求把登機箱改成托運,記得先將裡面的行動電源及其他不得托運的鋰電池取出。
2. 相機、無人機等備用鋰電池:不能放托運行李
相機備用電池、無人機備用電池,以及其他未安裝在設備內的備用鋰電池,也應放在隨身行李,不能放進托運箱。IATA規定,備用電池須個別做好防短路措施,例如保留原始包裝、將裸露端子貼住,或分別裝入保護袋或保護盒。
3. 手機、筆電、相機一定不能托運嗎?
IATA建議含鋰電池的手機、筆電、相機等電子設備放在隨身行李。若依航空公司規定可放進托運行李,設備必須做好防止損壞與誤啟動措施,並完全關機,不能只是睡眠或休眠模式。
因此,手機、筆電不能簡化成「法律規定一定不得托運」,但實際旅行時仍以放在隨身行李最穩妥。
4. 一般打火機:限1個隨身攜帶,不能托運
航空警察局目前規定,一般打火機每人限1個,應隨身攜帶,不可放入托運行李。但防風打火機、藍焰打火機則不同,屬於隨身與托運都不能攜帶的物品。
另外,航警局也特別提醒,前往中國大陸的旅客全面禁止攜帶打火機或火柴,因此不能只看台灣機場的一般攜帶規則,還要確認目的地規定。
5. 護照、現金、重要藥物:建議一定放身上
護照、身分證件、現金、信用卡、珠寶,以及旅途中不能中斷使用的重要藥物,不一定全部屬於航空法規明定「禁止托運」的物品,但實務上都建議放在隨身行李,以免托運行李延誤、遺失或抵達目的地後無法立即取得。
尤其護照、錢包及旅途中必須服用的藥物,最好不要放進大行李箱。
搭飛機哪些東西應該托運?刀具、工具別放隨身行李
1. 瑞士刀、美工刀、水果刀:不可放隨身行李
航空警察局指出,各類刀、剪及工具屬於應放置托運行李、不可隨身攜帶的常見物品。
因此,像瑞士刀、美工刀、水果刀、折疊刀等一般合法旅遊用品,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應事先妥善收好放進托運行李,不要留在登機背包、化妝包或鑰匙圈上。
但仍要注意,「不能隨身」不等於任何刀具或特殊器材都一定可以托運。涉及武器、特殊刀械或目的地法律限制的物品,仍須另外確認航空公司及當地法規。
2. 剪刀可以帶上飛機嗎?關鍵是刀刃6公分
桃園國際機場指出,從連接支點起算,刀刃長度不超過6公分的剪刀,可以手提或隨身攜帶上機;若屬可拆卸、可分離式剪刀,不論刀刃長度,都不能隨身攜帶。
因此,小型文具剪刀可能符合隨身規定,但如果不確定尺寸或構造是否符合要求,事先放進托運行李會比較省事。
3. 工具類物品:原則上放托運行李
航空警察局也將「工具」列入應放置托運行李、不可隨身攜帶的類別。
因此,出國如果要攜帶具有尖銳、敲擊或其他可能影響飛航安全性質的工具,不要直接放進登機背包。若工具本身含有鋰電池、燃料或其他特殊物質,則還要進一步依危險物品規定確認。
化妝水、洗髮精可以帶上飛機嗎?記住100毫升規定
因此像:化妝水、乳液、洗髮精、沐浴乳、香水、牙膏、髮膠等,如果單一容器超過100毫升,就不能以一般隨身液體方式通過國際線安檢;如果物品本身屬於允許托運的一般非危險性物品,可以改放托運行李。航空警察局也將「容器超過100ML的乳液、沐浴乳、髮膠等」列入應放置托運行李的項目。
瓶子200毫升,只剩20毫升可以帶上飛機嗎?
安檢規定看的是「容器容量」,不是裡面實際剩多少。桃園機場規定的是液體、膠狀及噴霧物品的容器不得超過100毫升,因此一個容量200毫升的化妝水瓶,即使只剩20毫升,仍不符合一般國際線隨身液體規定。
如果想隨身攜帶,最好事先分裝到100毫升以下的旅行瓶。
嬰兒奶品、必要藥物也受100毫升限制嗎?
桃園機場規定,旅途中所需的嬰兒奶品/食品、藥物,以及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的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可依相關程序接受安全檢查,不完全適用一般液體限制。
如果需要攜帶大量液態藥物、針劑或特殊醫療用品,仍建議提前向航空公司及出發機場確認,並準備相關醫療證明,以免通關時增加不必要的時間。
電子菸可以帶上飛機嗎?台灣旅客還要注意入境規定
電子菸要分成「飛機能不能載」與「法律准不准入境」兩件事來看。
依IATA航空安全規範,如果航空公司及相關地區允許攜帶電子菸,含鋰電池的電子菸、電子雪茄、電子煙斗等裝置只能放在隨身行李,不得托運,而且不得在飛機上替裝置或電池充電。
但對台灣旅客來說,更重要的是台灣目前禁止電子煙輸入。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指出,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禁止輸入各式電子煙之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一般民眾若違法輸入,也可能面臨新台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因此,即使某家航空公司的飛航規定允許電子菸放在隨身行李,也不代表旅客可以合法把電子菸帶回台灣入境。
哪些東西隨身、托運都不能帶?
有些物品並不是「不能隨身就改成托運」,而是兩種行李都不能帶。
航空警察局目前列出的常見物品包括防狼噴霧劑、防風/藍焰打火機等,這些物品不可放進托運行李,也不能隨身攜帶進入客艙。
此外,航空運輸中的爆炸物、易燃物、部分氣體、腐蝕性或有毒物質等危險物品,也有嚴格限制。IATA指出,危險物品航空運輸受到專門規範,部分物品禁止旅客以一般行李方式運送。
所以像煙火、露營瓦斯、打火機補充燃料等物品,不要自行認為「塞進大行李箱就可以」,應先個別確認航空公司的危險物品規範。
出國行李規定懶人包:哪些隨身?哪些托運?
| 物品 | 隨身行李 | 托運行李 | 重點 |
|---|
| 行動電源 | ○ | × | 每人最多2個,每個不得超過100Wh |
| 超過100Wh行動電源 | × | × | 不得以旅客行李方式攜帶 |
| 100Wh以下備用鋰電池 | ○ | × | 須做好防短路措施 |
| 100~160Wh部分備用鋰電池 | 經航空公司同意 | × | 與行動電源規定不同 |
| 一般打火機 | ○ | × | 一般情況每人限1個 |
| 手機、筆電、相機 | 建議○ | 視規定 | 托運時須完全關機並防誤啟動 |
| 瑞士刀、水果刀、美工刀 | × | 一般○ | 特殊刀械仍須另查法規 |
| 剪刀刀刃不超過6公分 | ○ | ○ | 可拆卸式剪刀除外 |
| 一般液體容器100ml以下 | ○ | ○ | 隨身須符合透明袋規定 |
| 一般液體容器超過100ml | × | 一般○ | 前提是物品本身可以托運 |
| 防風/藍焰打火機 | × | × | 禁止攜帶 |
| 防狼噴霧 | × | × | 禁止攜帶 |
| 電子菸 | 視航空及當地法規 | × | 台灣禁止電子煙輸入 |
其中行動電源「最多2個、每個不超過100Wh、禁止托運」的規定,依交通部民航局及IATA 2026年最新資料整理。
搭飛機行李規定最後提醒:能上飛機,不代表能入境
出國整理行李時最容易混淆的是,「航空公司願不願意載」、「機場安檢能不能過」以及「目的地海關准不准入境」,其實是3件不同的事。
例如,電子菸在部分航空公司的安全規範下可能允許放進隨身行李,但台灣目前禁止電子煙輸入;同樣地,一項食品、藥品或特殊用品即使符合航空安全規定,也不代表目的地海關一定允許旅客攜帶入境。
因此,出發前最好依序確認航空公司行李規定、出發機場安檢規定,以及目的地海關或政府規定。尤其是行動電源、鋰電池、藥品、食品、電子菸及特殊器材,更不要單靠過去搭飛機的經驗判斷。
資料來源: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桃園國際機場、財政部關務署、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