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勞工以為,只要將勞保投保薪資拉到最高級距(4萬5800元),並維持滿5年(60個月),退休後就能高枕無憂。於是有人達成條件後,選擇把薪資降回基本工資,甚至只保部分工時來節省保費。然而,這樣的想法其實是一大誤解。因為勞保「老年一次金」與「老年年金」的計算方式完全不同,若在退休前調降薪資,可能導致自己或遺屬少領上百萬元。
老年一次金、老年年金月領計算方式不同
老年一次金:以「最後3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計算。
老年年金月領:以歷年投保薪資中「最高60個月」平均值計算,並不一定是最後5年。
還沒領勞保就去世怎麼辦?
如果還沒領勞保就去世怎麼辦?若生前還沒請領,但是符合一次領的資格,家屬也能請領出來。不過,須符合兩大要件之一,年齡達50歲且投保滿25年或年齡達55歲且投保滿15年。
勞工老陳長年在大賣場兼職,僅以部分工時(投保薪資1萬1100元)投保,同時也加保職業工會。隨著調薪,他將投保薪資拉高到最高級距4萬5800元,並成功累積5年高薪紀錄。
但在60歲、年資滿30年時,老陳為了省保費,選擇退出工會,僅以1萬1100元續保,計畫等到65歲再申請年金。不料,他在64歲因病過世,來不及申請老年年金。依規定,遺屬可擇一選以下給付:
老年一次金
因老陳最後36個月投保薪資為1萬1100元,計算基數50個月,家屬僅能領55萬5000元。
如果老陳未調降薪資,以4萬5800元計算,則能領229萬元。
差額高達173萬5000元。
死亡給付
依最後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1萬1100元計算,基數35個月,僅能領38萬8500元,比一次金還低。
遺屬年金
最划算的方式是申請遺屬年金。因為遺屬年金以「最高60個月」平均薪資計算,老陳的遺屬可用4萬5800元為基準,加上34年年資,計算結果為:
4萬5800元 × 34年 × 1.55% = 每月2萬4137元。
不過,需特別注意領取遺屬年金的規範與順位,只要有前順位的遺屬存在(不論是否具備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後順位的遺屬就不能請領遺屬年金。而前順位的遺屬在請領遺屬年金後死亡、喪失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時,後順序的遺屬也不能請領。
各順位遺屬的請領條件 :
(一)、配偶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
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
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
扶養的子女為「未成年」或「無謀生能力」或「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者。
無謀生能力。
(二)、子女 ( 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6個月以上 ) 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
未成年。
無謀生能力。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
(三)、父母、祖父母須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
(四)、孫子女應受被保險人扶養,且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
未成年。
無謀生能力。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
(五)、兄弟、姊妹應受被保險人扶養,且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
未成年。
無謀生能力。
55歲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 (相關報導: 65歲退休只領勞保、勞退不夠用!專家教3招生出加倍養老金,老年有錢沒煩惱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梁溶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