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對錯,生死的價值:北野武的《超思考》選摘(下)

2015-09-11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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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野武。(取自網路)

北野武。(取自網路)

聯合國在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的大會上,投票通過要求所有會員國廢除死刑的議案,愈來愈多國家按照這個決議廢除死刑,或者停止執行死刑。根據世界人權組織調查,二○○九年,全球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國家已經實質廢止死刑,當年度只有十八個國家執行過死刑,就連南韓跟俄羅斯都停止執行死刑,這代表目前先進國家中只有日本跟美國還有死刑,或許很多日本人會感到意外吧!其實近年來日本的死刑執行次數不減反增,受到國外批判,但日本國內倒是不痛不癢,輿論調查也顯示支持死刑的國民佔多數,日本究竟能不能反抗世界潮流,繼續維持死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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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贊成或反對死刑之前,應該先想想死刑的意義會隨著時代而改變,當宅間守(犯下「附屬池田小學」濫殺案,八人死亡,十五人受傷)這樣的人幹出了驚天動地的大案子,死刑的意義就變了。宅間高喊別審他,快點判他死刑就好,所以這件案子沒有上訴,一審死刑定讞。

他只是想找人殺了自己才會幹下那件濫殺案,死刑對這種人來說完全沒有嚇阻效果,甚至可能助長犯罪,因為自己不敢尋死,乾脆找人來殺死自己。

全球人權組織都高喊死刑是殘忍的刑罰,所以有死刑制度的國家也都盡量選擇比較不殘忍的死刑,聽說就連斷頭台,也是法國醫生為了減少死刑犯痛苦所發明出來的器具,它可以瞬間切斷脖子,讓人死得毫無痛苦。

可是現在連斷頭台也成了殘忍無比的刑具,往後死刑肯定會愈來愈安逸,這對想死的人來說簡直求之不得,搞不好在行刑之前還會感謝劊子手說:「歹勢,還讓你們幫這麼多忙。」

有人說死刑不僅可以防堵犯罪,還可以滿足被害人家屬的報復心態,不過如果我是被害人家屬,判一個想死的人死刑絕對不甘心。

現行日本法律的最高刑罰就是死刑,也是國家能判給罪犯的最重刑罰,沒有更重的刑罰,所以死刑可稱為極刑。但是你對自殺炸彈客說要判死刑,真是毫無意義。

死刑要成為極刑必須符合一個前提,那就是:「人類最害怕的就是死亡,死亡是人生中最恐怖的事件。」當全世界的人都這麼想,死亡才會成為極刑。

但是現在這個前提已經崩潰,我覺得愈來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活著有沒有價值。

現在愈來愈多人自殺,並不只是因為經濟不景氣,都有人在網路上找人一起殉情,或者找人殺死自己,要把死刑當極刑真是天方夜譚。

有種修行叫做千日回峰(比叡山延曆寺的傳統修行),先窩在山中結界裡整整十二年,然後花七年巡行各山頭,距離之長可比環繞地球一圈,最後連續九天不吃不喝不睡,就只是朗誦真言。簡直腦袋有問題。

我這麼說可能會把延曆寺的和尚氣死,不過與其給死刑犯一個痛快,還不如選擇這種修行當做極刑,應該絕大多數死刑犯會死在半路上,要是真的完成了這項修行,或許這人會洗心革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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