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令人費解的「一中同表」

2015-07-19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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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的一中同表讓人費解。(資料照片,林韶安攝)

洪秀柱的一中同表讓人費解。(資料照片,林韶安攝)

所謂「一中同表」主張兩岸真正法理現狀為:「主權宣示重疊、憲政治權分立」。「中國」既不是「中華民國」,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是兩者加起來的中國,其主權、領土,均是兩岸現有主權及領土之合,屬於兩岸全體人民,由兩岸人民所共有及共享。因此,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也不是哪一方的「內政事務」,而是「整個中國」的「內部關係」。雖然柱柱姊認為「一中同表」都是很有學問的話,但是近日發言不僅令同黨黨員憂心、令敵營竊喜,也讓全國國民一頭霧水:這到底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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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突變成同表?」

首先令人感到費解的地方在於「兩岸的『主權重疊宣示主張』為何可以直接得出兩岸在『法理上同屬一個中國』」?拿前些日子的「補教人生」大戲為例,難道蔡O璇與陳O璇均主張自己才是高O華的元配(配偶權宣示重疊),兩人在法律上就一起同屬「整個高家」,然後就多元成家、「共有共享」高O華嗎?再舉其他例子:我國與日本均對釣魚台提出主權主張,釣魚台並不因此當然由「台日全體人民所共有及共享」,南海群島亦同。南北韓均主張其主權及於整個朝鮮半島,但是國際上從來沒出現過什麼「整個朝鮮半島」之類的名詞或國際法主體。主張歸主張,法理歸法理,法理現狀為何需要透過法學方法論述,絕不是把當事人的主張隨便湊和就可以得出結論,此論述方法有誤,甚為明顯。

「一中何時曾同表?」

柱柱姊說,一中同表是法理現狀,除論證方法容有違誤,更糟糕的是歷史上一中根本沒有一起表過。慘痛的歷史事實是我國聯合國席次被中共取代後,國際社會承認的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僅不再是中華民國,更從來不是什麼與中華民國所共享主權的整個中國。如果兩岸主權現況係如柱柱姊所述之「整個中國」,則「中國駐聯合國代表團」應由兩岸政府共組而非由PRC取代ROC,在WTO則應由「整個中國」代表團取代中國及中華台北常駐代表團、我國在ICAO則將不只是「特邀貴賓」而是「整個中國」代表團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兩岸在國際賽事應以「整個中國」名義參賽而不再需要「Chinese Taipei」此一權宜之計。但是這些事情從來都沒發生過,既然一中從未同表過,怎麼會成為現狀。

「一中如何能同表?」

先不要管現狀是幾個中國了。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倘若未來真的一中同表,那會是什麼樣的情況呢?我們有2個選項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國論)

中國=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國兩府)

首先是選項一,先不管「國中之國」這件事在國際法上存不存在,我們就當作這是中華兒女的偉大智慧吧。至少可得而知在選項一的情況下,兩岸實質上將同時以國家的型態共處一室。由於柱柱姊曾說:「要讓大陸接受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不同意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同意中華民國喪失主權」、「中華民國在世界上有一百數十個國家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不起,也有二十二個國家不承認你,只是你比較大、我比較小。」、幕僚游梓翔則說「也有人認為可以加上『憲法』或是『政府』,不過我們原則性的大方向就是『正視中華民國的事實存在』」,換句話說柱柱姊非常堅持中華民國主權,而主權的最基本要求就是一國必須在法律及事實上獨立於另一國存在,那就是要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存在了,因此我們幾乎可以說一中同表就是兩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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