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14)日再度以台灣大哥大「不符網路設置計畫」為由,第三度裁罰300萬元,截至目前已經共罰960萬元。台灣大今日對此表達「無奈」,公司已於本週一(12日)依調解庭要求,提出四種公眾利益回饋方案做為調解選項,期盼NCC儘速擇一達成調解,共同保護台灣之星原有280萬用戶的最大權益。
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後,在1GHz以下有10MHz超額頻譜,NCC認定台灣大遲未改正超額頻譜,迄今課以30萬元怠金2次,不符網路設置計畫則開鍘300萬3次,開罰金額累計達到960萬元。
台灣大今日指出,從去年3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NCC違法附款,訴訟至今經雙方同意已進入司法調解程序。
在8月6日第一次調解庭上,NCC要求台灣大提出符合公眾利益及消費者權益的回饋調解方案,換取延後繳回譜頻期限至9月底,以利完成基地台整併,並在過程中確保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的上網權益。
庭後,台灣大立刻趕赴NCC與官員討論細節,但NCC代表提出的回饋金和解方案,隨即在隔日8月7日遭NCC委員會推翻。
向NCC喊話 台灣大盼儘速達成調解
台灣大說明,回饋金方案遭推翻後,台灣大仍積極尋求調解,依調解庭上,NCC要求業者提出的公眾利益補償和保障消費者權益等兩大方向,於本週一再次提出四種公眾利益回饋方案,作為與NCC調解的選項。
台灣大向NCC喊話,期盼儘速從四項方案中擇一做成決議,並和業者達成調解協議,一起保護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的最大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