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瀚興觀點:陳英鈐主委痛心什麼?誰造假?誰獲利?

2018-10-03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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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日前稱,國民黨有三成七的連署造假,對此感到痛心。作者認為,不能僅憑含沙射影,就認定國黨偽造,質疑陳主委的痛心,是針對無效份數多還是公投造成執政黨的壓力。(資料照,顏麟宇攝)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日前稱,國民黨有三成七的連署造假,對此感到痛心。作者認為,不能僅憑含沙射影,就認定國黨偽造,質疑陳主委的痛心,是針對無效份數多還是公投造成執政黨的壓力。(資料照,顏麟宇攝)

日前中選會陳英鈐主委稱:國民黨有三成七的連署造假,感覺到痛心云云 。然所謂有問題連署,真皆由國民黨連署或發起者有意所為?法律也是社會科學,不能僅憑含沙射影,旋即認定國黨偽造,筆者試申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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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立法院公報第104卷第28期》:當年有立法芻議認為:若連署涉及偽造,要使全部連署均歸於「無效」;然民進黨段宜康委員則認為:上開立法恐違反「比例原則」,有心人士若將往生者資料填上,另行檢舉,則可使整個公投連署失效。此外,若有連署虛偽的情況,是否該追究發起人?當時的劉義周主委認為:1.法官曾說這些虛偽連署無法查出來是誰做的。2.無法找出動機為何。

承前,立法院公報有立委與中選會主委的說明,乃「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體現;連法官就主客觀,無從得知何人所為,有何動機?陳主委居然說「痛心」,恐忽略上開公報的鐵證?況且,貿然告發所謂「不法」,徒勞無功不說,亦使北檢陷於「數萬連署」的浩瀚卷宗,被告發者又反告誣告,難道再成立「中選會檢察署」嗎?要多少人辦、辦幾年?陳長官的後繼者與同仁們,願意一起「愚公移山」嗎?

或謂:國民黨連署是否「衝高連署書份數」魚目混珠?《韓非子》曾有烤肉纏髮故事:晉平公吃烤肉,卻見到烤肉上纏住頭髮,恐使其噎死。叫來廚子,廚子說我有死罪三:刀鋒利,能切肉而不斷髮,此其一;頭髮明顯,烤肉時卻見不到,此其二;烤肉都熟透了,頭髮卻沒有烤焦,此其三。廚子說:「應該是有人恨」我栽贓,若枉殺我,不是很冤?」

民進黨團11日上午召開「國民黨公投假連署,見笑轉生氣」記者會,由右到右為民進黨團書記長鄭運鵬及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俋。(周思宇攝).JPG
民進黨團11日上午召開「國民黨公投假連署,見笑轉生氣」記者會,由右到左為民進黨團書記長鄭運鵬及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俋。(資料照,周思宇攝)

再者,《三國志》孫亮故事:孫亮有回叫人取來蜂蜜,卻見到裡頭有老鼠屎;孫亮問倉吏說:「宦官有沒有和你要蜂蜜?」倉吏說:「我不敢給他。」孫亮叫人剖開老鼠糞,外溼內乾,孫亮於是斷定,若真是老早就有糞,一定內外兼潮濕,這肯定是宦官陷害你丟進蜂蜜的,後果如孫亮所言。

承前,若國黨公投發起人要衝高連署書,豈會認定連署偽造不會東窗事發?能逃過戶籍機關比對?前者,雖天下至愚,亦不會授柄以人,讓自己吃上偽造文書官司;後者,《公民投票法第13條第2項》:「戶政機關應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查對連署人名冊,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刪除:一、連署人不合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資格。二、連署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三、連署人名冊未經連署人簽名或蓋章。 四、連署人連署,有偽造情事。」等語,依照上開條文,並非全部遭剔除者,皆屬「偽造」,況且,發起人收到連署書,既非戶政機關,又無從收集個資,豈能強求公投連署毫瑕疵?

綜上兩故事意旨,若公投被渲染為偽造、甚至無法達到有效連署、即便通過連署,又被汙名為死人公投,其政治結果,何人得利?若率爾誣衊國黨與公投,不也是與冤枉廚子和倉吏一般?試問:陳主委的「痛心」,是針對無效份數多?或公投造成執政黨壓力?若再比對段立委前開搞爛公投的奧步設想,箇中奧妙,令人玩味!希望主管機關的長官,能對公投的發言與措施,皆三思而後行。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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