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正案」死囚邱和順蒙冤35年又老又病,唯一「活著出來」關鍵鑰匙在蔡英文手上?

律師們最擔心的是:「相關公務員都知道這案子有問題,不敢執行(槍決)、但也不敢放,可能有些人心態甚至會認為『等他死在裡面』就自然解決問題了……」(資料照,陳品佑攝)

「我最擔心的就是救不出來、他就死在裡面……相關公務員都知道這案子有問題,不敢執行(槍決)、但也不敢放,可能有些人心態甚至會認為『等他死在裡面』就自然解決問題了……」-邱和順案律師尤伯祥,2020受訪

蒙冤35年的死囚,究竟有無平反「活著出來」的一天?1988年,當時年近30的邱和順捲入轟動社會之「男童陸正綁票勒贖案」、「保險業務員柯洪玉蘭分屍案」,一關35年,成了個牙齦發膿、全身是病的老人──儘管本案遭認定高度有冤,再審聲請四度被駁回、非常上訴亦遭駁回、2018年釋憲三案未果,2024年4月雖有涉及37死刑之「死刑違憲」辯論,結局仍是未定數。

於是如今,唯一可以讓邱和順盡快「活著出來」的關鍵鑰匙,就是總統特赦權。

邱和順究竟冤在哪?蔡英文2024年5月份任期結束以前,是否有機會終結這件冤案的歷史爭議?如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相關救援團體最擔心的就是邱和順「死在裡面」,而本文將回顧邱和順案35年來一系列重大爭點。

聲紋比對不符「用聽的」判死刑 轟動社會「陸正案」背後竟是如此離奇審判

1980年代堪稱「台灣錢淹腳目」的年代,經濟起飛背後卻是無數導致人心惶惶的重大刑事案件,其中令大眾記憶最深者之一,或許是1987年12月新竹男童遭綁票勒贖之「陸正案」。

當時年僅10歲的男童陸正搭公車去上學後就一去不復返、補習班下課後失蹤,歹徒打了13通電話向陸家人要求贖金、開價100萬,陸母在歹徒指定的中山高速公路南下99.9公里處用繩索垂吊交款巨額贖金,孩子卻依然沒回來;陸父開著廣播車將13通歹徒來電的錄音帶放遍大街小巷,苦盼有誰可以認出聲音的主人、幫忙找到孩子,但還是找不到,警方最終仍以「撕票」結案。

陸正究竟被帶去哪、經歷哪些對待、一切成謎,即便是被撕票,遺體也是至今仍找不到──儘管陸正消失後的1989年,新竹古井曾發現一具年約10歲男童遺體、身份不明、後來被認定有可能是陸正,因此2020年監察委員高涌誠呼籲重啟調查,但警方在2021年已證實古井童屍並非陸正、凶手是生父、意外揭開一起家暴悲劇,而陸正依然行蹤不明。

唯一被找到的,是案發當時年僅28歲的邱和順與一群所謂「同夥」,邱和順被視為首腦、也被控涉入保險員柯洪玉蘭分屍案,從1989年一路被判死刑、2011死刑定讞,從28歲的青年被關成如今的60多歲老人,從年輕力壯變成牙齒長滿膿包、腳上長瘤、還有各種慢性病,從手機無法攝影的年代被關到智慧型手機出現了、QR code普及了,他仍在死牢裡。

20171202鄭性澤的夜市人生於寧夏夜市-邱和順(謝孟穎攝)
2017年12月,「鄭性澤的夜市人生」活動於寧夏夜市舉行,現場亦有邱和順看板。(謝孟穎攝)

這代表真凶抓到了、正義聲張了嗎?30多年來,邱和順案一直是台灣司法上最大的冤獄謎團,最驚人的事實之一或許是,邱和順即便有機會留一條命、脫離死刑判決,他也不願認罪,堅持自己是無辜的。

最早加入邱案義務律師的尤伯祥,曾於2020年「海旺天光」(海旺為邱和順的小名)特展受訪時提到,一路被判死刑的邱和順在2009年更11審時,法院曾試探邱和順,說如果當場認罪的話,依《速審法》不會判死刑、會是有期徒刑,卻沒想到邱和順當場回絕,堅持自己沒有殺人、他不願意認罪。

當時已經被關押20年的邱和順,明明只要點頭認罪、妥協被判有期徒刑以後再忍幾年就可以重獲自由,為何依然要堅持自己無罪?漏洞百出的證據,是本案被認定高度有冤的原因──第一大問題就是,要指控邱和順撕票,被害人遺體呢?至今找不到,就連陸正是否可能還活著都不知道,再者,邱和順當天有不在場證明、指紋與相關證物不符、聲音也與勒贖錄音帶明顯不符,法官卻「用聽的」判邱和順死刑。

早期加入邱案辯護的律師林鴻文,2018年曾於「廢死星期四」指出,當年擄走陸正的歹徒13通電話被陸父錄音,這些錄音帶後來被拿去做聲紋鑑定,「沒有一通跟被告是一樣的」。聲紋鑑定沒過關怎麼辦?法官做出驚人之舉:「他用聽的時候說聽起來『好像一樣』,法官就拿這去判決……」

更誇張的是,後來律師團希望再做一次聲紋鑑定,錄音帶卻不見了。重要的物證不見了,而法官說,這個證物遺失的「不利益」不能讓被害人家屬承擔(98矚上重更11字第7號判決),直接當沒這回事、照判死刑。

台灣唯一「留下錄音」刑求案例 首登模擬亞洲人權法院、被害人家屬心聲曝光

邱和順案的另一重大意義,律師林鴻文曾指出:「這是台灣唯一一個刑求有被錄下來的案子。」1994年監察院啟動邱和順案調查、調閱警方上百捲錄音帶,其中一捲錄下所謂「同夥」余志祥的聲音──

「去那個什麼,辣椒水給我拿進來。傳等伊。辣椒水給我拿進來。」「不要啦。」「幹你娘,你沒有老實講嘛!現在我再問你啦,現在還沒拿進來喔,你最好現在好好跟我講喔!」「好、好……」「我跟你講喔,那個屍體現在到底在哪裡?」「在新竹,新城和寶……寶山那邊啦。」

被刑求的不只這一件,口鼻灌辣椒水、拳打腳踢、逼坐冰塊寫自白,連退休員警都挺身出來證實。此外,當時數名被告遭警察刑求、問陸正屍體在哪,結果一群人講出8個不同地點,顯見這群人對案情完全不清楚。甚至問起犯案動機,邱和順等人被警方認定是因為看到陸正失蹤當天被家人「開車」接送上下學、認為陸正家裡有錢才想綁票,結果陸父自己都說孩子當天是「搭公車」上學的。

1998年,邱案涉刑求的4名員警遭判決有罪確定,證實邱和順等人是遭刑求自白完成筆錄,邱和順卻依然還未出來──從邱和順被關押至今35年,義務律師、救援團體可謂窮盡一切救援方法,卻一再挫敗。

就司法部份,邱和順歷經11次更審、更11審依然判死刑;掌握警察刑求狀況後,律師團於2015年先後聲請4次再審、但皆遭法院駁回;2016年7月份檢察總長顏大和為邱和順提起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合議停認為「歷審皆已對邱殺人事證查清楚」,於2017年駁回。

監察院調查方面,1994年時任監察委員王清峰親自聆聽邱案卷內100多份筆錄警訊錄音後,9月份以「強暴脅迫」、「草率結案」為由彈劾陸正案中的10名警員與2名檢察官;2013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向監察院陳情,指出邱案係因有疑義的自白與證據遭做出有罪判決,且新竹地檢署、相關警政單位未依規定保存與鑑定證據,監察委員李復甸對此做出調查報告;2014年,李復甸又對柯洪玉蘭案遺失證據、警方未鑑定對被告有利證據等,做出調查報告。

2020年,監察委員高涌誠再次統整邱案疑點做成調查報告,指出邱案以刑求非法取供的自白定罪、邱和順遭單獨監禁4年與戴腳鐐18年等酷刑對待等問題,也對當時被告們所謂「屍體棄屍崎頂海邊、飄向大海」等被逼供出來的說詞查證,呼籲警方再次調查案發兩年後的「古井童屍」懸案(後經查證,古井童屍並非陸正)。

2019年,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即選定「邱和順告政府」一案作為首案,邀集亞洲各國法界人士作為法官、代理原告(邱和順)者、代理被告(中華民國政府)者,最終判決中華民國政府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及第14條,要求台灣最高法院重新審視案件、彌補人權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模擬亞洲人權法院中,被害人家屬、陸家次子陸定也出席陳述意見,指出原告家屬(邱和順)和自己父親應該有一樣的痛苦,儘管重新檢視是痛苦的過程,他希望:「讓未來那些不曾經歷過這種痛苦的人們不要經歷這些事情。這件事情很重要,這是我們唯一可以留給下一代的東西。」

「死刑違憲」會過嗎?最後的救濟鑰匙在總統特赦

最後的救濟管道或許就是釋憲,但邱和順案依然頻頻碰壁。

邱案確實有成功的釋憲,例如2011年邱和順看著監所百態、書寫16封「個人回憶錄」想寄給友人,但因為信件提及舍房主管販毒、「同學」也在吸毒等語,遭看守所拆閱檢查後認定「影響機關聲譽」、要求他修改,經2013年訴願與行政訴訟後均無效後提起釋憲,於2017年12月促成釋字755、756號出爐,改變其他受刑人監所生活受侵害求助無門、信件可以被隨意拆閱等狀況。

邱和順信件。(謝孟穎攝).JPG
邱和順想寄出監所的回憶錄,意外促成整個監所人權進展。(謝孟穎攝)

但就邱案本身的釋憲,卻是一再受挫。2018年2月,邱案律師針對自白上銬、鑑定報告不符科學專業仍被採納、法院用朗讀勘驗筆錄取代當庭勘驗物證等瑕疵提出3案釋憲,皆沒有得到理想結果。

為何一口氣提出這3案,律師尤伯祥於2020受訪時指出,過往法院長期存在「洗證據」問題,例如犯案槍枝不必拿到法院、不必找證人佐證、書面寫說是什麼顏色大小如何有哪些功能即可,若釋憲可通過,對台灣審判精緻度提升會有很大幫助;至於警局筆錄上銬,律團勘驗警訊狀況發現邱和順與被告都是被上銬做筆錄的、最後被抓著戴手銬的手去按指印,甚至有人上半身穿長袖、下半身穿短褲,很可能是被刑求(例如坐冰塊)之後拖來做筆錄的,律團希望從最重要的「偵查」階段開始改變。

這3案之中已有不受理者,例如自白上銬,大法官認為邱和順主張的判例在「終局判決」沒有適用、2021年決議不受理。2022年邱和順與其他死囚又提起「連身條款」違憲案、挑戰法官重覆的問題,但2023年憲法法庭也做成112年憲判字第14號判決摘要,認定合憲、駁回聲請。

如今仍在進行中的釋憲案,是111年度憲民字第904052號王信福(亦為高度有冤之死囚)聲請案及相關併案共37件聲請案,將於2024年4月23日言詞辯論挑戰「死刑違憲」議題,憲法法庭將探討:(1)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2)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3)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

其中曾任邱和順辯護人的大法官尤伯祥、參與死囚王鴻偉案審理之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參與王柏英案之大法官蔡彩貞,均已主動迴避本案審理。如果「死刑違憲」釋憲案成立,現有死刑判決將遭全盤推翻,但如果沒有呢?邱和順還要等到什麼時候?是否將如尤伯祥當年擔心的,無法「活著出來」?

202001105-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5日召開「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特展開幕茶會暨記者會」。(顏麟宇攝)
2020年11月份,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5日召開「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特展開幕茶會暨記者會」。(顏麟宇攝)

現今讓邱和順「活著出來」的唯一關鍵鑰匙,或許就是將於2024年5月卸任、相較政治壓力較小的蔡英文,手上的總統特赦權──特赦也是民間團體從2020年一路呼籲至今、發起多次行動包括繞行總統府,卻一直被「已讀不回」的訴求。

過去35年,邱和順歷經11次更審、4次聲請再審、2次非常上訴、4度監察院調查報告、至少7件釋憲案,從28歲青年關到所有人都擔心他身體狀況的60歲老人,甚至網路搜尋「邱和順」的熱門關聯詞包括「邱和順死了嗎」。

對於「邱和順死了嗎」這問題,回答是,邱和順還未死,還在牢裡忍受悶濕燠熱、醫療困難、狹窄艱困的居住環境,而他始終在呼喊著:「我沒殺人,為什麼國家沒勇氣判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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