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同性戀是親密關係的多樣常態之一,勿誤導為性變態

2015-05-20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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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學生生會性別工作仿舉辦「粉紅快閃圍西門、為愛高歌反恐同」活動,呼籲社會大眾性別平權,打破異性與同之間高牆。(吳逸驊攝)

台大學生生會性別工作仿舉辦「粉紅快閃圍西門、為愛高歌反恐同」活動,呼籲社會大眾性別平權,打破異性與同之間高牆。(吳逸驊攝)

人和人之間的因美好而互相吸引,然而什麼樣的人和什麼樣的人會互相吸引,總引起大家的好奇及探討,也產生了許多親密關係的分析理論企圖去理解人們之間的複雜性,然而這檔事最重要的是要有情感基礎,互相理解及欣賞,性行為及情慾僅是加分項目,僅有後兩者是萬萬無法維持的長久及穩定關係,長久的關係中最困難的是面對兩人之間的困境,性生理上的滿足,突破不了兩人心理或社會家庭的各式困境,仍可能勞燕分飛。這也是護家盟在理解同志情誼之間蠻大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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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護家盟:同志是性變態 淪為同志是社會少數,護家盟痛批教育部響應「國際反恐同日」:同性性行為如同毒品,具有傳染性

性傾向由性認同、性行為、性吸引力三面向共同形成,且必須存在長久持續性的穩定親密關係,所以同性戀不是個人單方的特質或行為,需放置在相互吸引的兩人之間來看待;可想見的同性戀兩人之間的關係的建立,和異性戀之間一樣不會僅靠性行為來維持,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都會有各式的情感議題必須去調適與面對。倒是同性性行為常常被拿來污名邪惡化同性戀,事實上同性性行為不只發生在同性戀,異性戀也可能出現同性性行為,情慾在異性戀是多樣性的存在,往往是忌諱說出口,但不表示不存在,不應該把同志當成異性戀忌口的性行為之代罪羔羊,而在討論同性性行為上,所論及的對象,必須包括各類性傾向。在同性戀的討論上,則必須多理解與異性戀一樣存在的親密情感關係。

*作者為資深精神科專科醫師,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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