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由林秉樞《家暴案》再次起訴,觀察檢方辦案草率及疏謬?

2023-04-16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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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因施暴及恐嚇前女友(A女)再次遭新北地檢起訴。(翻拍自林秉樞臉書)

林秉樞因施暴及恐嚇前女友(A女)再次遭新北地檢起訴。(翻拍自林秉樞臉書)

「林秉樞再次被起訴?」日前有兩則新聞引起筆者注意。一則為媒體報導林秉樞對前女友《家暴案》起訴,另則為檢察官黃睦涵先前LINE私訊被告案,檢審會決議核予警告。該兩案乍看毫無關聯,但細思可見蔡清祥及邢泰釗美譽「法律守護者、公益代表人」檢察官辦案實況之疏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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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二則新聞,一為嚴重《家暴暨性虐案件》,該個案為何「事隔三年多」檢方再次起訴?(註:林秉樞對高嘉瑜家暴案,二審由高院審理中,此部分不細談之。)另則西雅圖咖啡劉姓富商之《咖啡混豆案》(例如包裝上載:100% Arabica咖啡豆,但實際僅13%或26%),撇開「16-O-甲基咖啡醇」等核磁共振光譜儀檢驗,「低價豆混充高價(以次充好)」攸關廣大消費者權益,檢方辦案還敢LINE私訊被告?

一支手機引發的新案?證據在前卻不知查辦的檢方?

林秉樞因施暴及恐嚇前女友(A女)再次遭新北地檢起訴,或許讀者心想:「先前已起訴、法院判刑確定?(緩刑二年)」實則兩個案件發生時點及客觀事實不同,問題是為何「家暴虐打,事隔三年多」檢方再次起訴?當比對觀察檢方辦案前後概況,或可查見端倪。

先整理再次起訴之相關時點及事實(下簡稱該案、新案):

林秉樞(下稱林男)2020年3月12日晚間,以散布不雅影像為由,逼迫A女下跪、對A女打巴掌、命令A女掌摑自己、強制A女脫光衣物以手機攝錄影片(虐待內容,包含現場裸體下跪及道歉等),之後更拿走A女手機以避免報案。

該案「時點」為2020年3月12日(A女2020年10月30日報案)。檢方於今年4月上旬起訴及聲請簡易判決(傷害罪則為告訴乃論)。有趣的是,媒體報導有個細微關鍵:「林秉樞聲請檢方『發還』查扣的手機」。換句話說,扣押手機該證據在贓物庫躺了兩年多?

有證據在前,檢察官為何不查不辦?

「公正廉明」係自古以來官箴之基本要求,對法官及檢察官更應如此。林男家暴案之恐嚇的強度極強(包含威脅要殺死「受虐婦女及幼童生命」),以及林男透過精神上的不斷壓迫,包含強迫對方屈服(下跪、道歉)等。該類型案件之受害者多為婦女或幼童,客觀上「被告」常有多次惡意及虐待犯行,用白話版的角度來說,若非被害婦女忍無可忍且情況異常嚴重,攸關名節多半隱忍之。然而受虐婦女報案後,檢方處理是否允妥?檢方常常是在被害人傷口上灑鹽或再次撕裂傷口,由A女之案件整體觀察,不難明瞭之。 

複習一下,新北地院110年度審簡字第319號家暴刑案(下簡稱前案、舊案),犯罪期間為2020年8 月11日至同年8月25日,林男對A女之家暴犯行,包含:

新北110年度審簡字第319號判決(整理)。(楊岡儒提供)
新北110年度審簡字第319號判決(整理)。(楊岡儒提供)

筆者在2021/12/9拙文《評L男恐嚇刑案—對家暴案件之沉痛省思》特別提到:L男前案也是用「私密照、影片」威脅前女友,說是沒蒐證到麼?…(筆者註:若有檢察官或法律工作者看到這邊,請注意L男「前案有扣押手機」等「證物及卷證」,請問是否可善加「蒐證?」)

案發時隔三年,天可憐見,因「林男聲請發還手機」,檢方才愕然查見?手機都扣押了還查不到,這算糊塗還是算輕縱?難道要筆者懷疑說:「未曾仔細詢問告訴人A女」、「從未仔細檢視手機內容(影音)?」、「未曾懷疑有其他被害人或婦幼遭虐情事?」

回頭檢視舊案:法院稱林男「彰顯其素行良善?」

(A女舊案)法院判決中載:「(原文)足以彰顯其素行良善,所為本件犯行固應責難,然衡酌其因一時失慮,偶罹刑典…應知所警惕,堪信無再犯之虞。」筆者請問,真不知道「彰顯其素行良善」從何而來?就事論事,林男短期間內對女友恐嚇、性虐及家暴兼以衡酌其嚴重程度,時點在更稍早的該案(新案),檢方迄自2023年4月才起訴,A女該案若二罪或多罪併訴,法院怎敢判稱:「彰顯其素行良善?」

若檢方「細心、耐心詢問告訴人(被害人A女)」,對「查扣手機內『證據』經詳細檢視及調查」,檢方怎需要「再次起訴?」或說寬容些,先前草草不調查就算了,林秉樞爆揍高嘉瑜案驚爆社會,檢方總該嚇醒,趕快調查及檢視「林男已查扣之手機了吧?」詎料,證物在贓物庫一躺二年多,也真是莫名其妙。

天知道還有多少家暴受虐之類案「罪證消失或被消失(例如:被告自行滅證刪除)」及「早就不知去向、飄渺無蹤跡?」然後檢方只會大發慈悲講一堆廢話,例如:保障被告權益、人權保障、無證據顯示XX、無罪推定?檢方手握偵查權柄卻輕縱被告,這種檢方才是魔鬼同路人及魔鬼辯護人吧?筆者心想。

家暴性虐案被害婦女的悲哀,要鬧多大檢方才肯細心偵查?

暴力 家暴(示意圖/取自Pexels)
家暴性虐案被害婦女的悲哀,要鬧多大檢方才肯細心偵查?(示意圖/取自Pexels)

林男之家暴,且不論「其他可能隱藏之多位被害人」。綜觀A女新案、舊案及高嘉瑜家暴案, A女(舊案)判決確定後,短期間就再次發生高嘉瑜遭虐爆打案件,轟動社會及眾人矚目,這時候檢方突然「努力辦案、詳加調查?」高嘉瑜一案搞出13罪,撇開偽造文書部分不談,可是觀察出「此類家暴案件之基礎模式?」也就是「性虐、傷害、妨害秘密(拍攝影片)、威脅、恐嚇及強制。」A女該案查扣林男手機內「存有拍攝影片之鐵證如山」,檢方都可以不聞不問或選擇遺忘?還是說檢方自詡法律守護者,對此種家暴性虐案不知道概況,辦案草率及縱放?

見微知著,更不用談社會上《家暴性虐案》有多少隱藏的婦幼被害人,其內心痛苦無比,檢方卻一再踐踏、草率辦案及變相欺凌弱勢?懇請以A女該家暴案整體觀察,A女新案「事隔三年再次起訴?」檢方真是愧對國人,至少筆者這麼認為。

檢察官黃睦涵之私訊被告案,檢審會「警告」了事

再來談談黃睦涵之私訊被告案,未免文繁,請參閱拙文《評檢座私訊被告案─做出來的正義(Doing Justice)》,筆者每次看到邢泰釗找了黃睦涵拍《微電影》飾演青天法官,內心都一陣好笑。該影片3分49秒:「(字幕)上個禮拜交給妳的現金妳處理了沒?」真是生動無比。邢某等熱愛及樂於作秀,終於踢到鐵板?

依據(4/11)檢審會公布之第165次會議決議公告:「黃○○前任職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期間,涉與已有選任辯護人之『被告』以手機互加LINE好友,並陸續與被告私下聯繫,且被告來電請託關說未予通報其長官及政風單位,客觀上足以令民眾對檢察官執行職務能否公正、無私產生質疑,影響檢察機關形象,決議核予警告之行政監督處分。」以上短短數行,筆者細析如下:

黃睦涵任職士檢期間,承辦被告案件:

1.與被告以手機互加LINE好友。2.陸續與被告私下聯繫。(多次聯繫)

3.被告來電請託「關說」。4.對以上狀況,未予通報其長官及政風單位。

檢審會提到:「(其加LINE行為、聯繫)客觀上足以令民眾對檢察官執行職務能否公正、無私產生質疑,影響檢察機關形象。」筆者就問:「影響檢察機關形象?」重點在於怎可能這樣做!談什麼檢方形象?辦案靠公平嚴謹、公正慎能及保障被害人等,若承辦案件草率疏謬,再多「表面」形象也沒用;恰如邢泰釗整天編書成癖且浪費公帑,《蔡邢莊王葉洪》這無上口訣之檢方形象還不夠好?南檢葉淑文去年起《台南學甲爐渣、八八槍擊案等》業力引爆,全國看在眼裡。邢某太座朱富美有望被提名大法官?那朱檢左手向台銀借錢,右手轉借給親友?(詳拙文:2023大法官「提名」之夢幻團隊)還是筆者再次跟檢方談一下《八八會館》的檢察官(前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黃錦秋事發前之良好形象好麼?

黃睦涵跟被告劉姓富商「稱兄道弟」(詳媒體公布之LINE內容),黃無論辯稱什麼「跟被告談是為了『(廠商)公開道歉』及欲處分『緩起訴』」,筆者就問:「檢察官大人,我們加個LINE討論討論?」實務上顯然不可能,此種個案偵查中私訊被告,明顯違反法官及檢察官倫理,幾時執法者之檢察官跟被告「這麼麻吉?」話說回來,以此為鑑,往後全體檢察官都知道「被抓包加被告LINE私訊又怎樣?記一支『警告』了事?」這才是真正的荒謬!

後記:整天作秀才是檢方升官之道?

20220509-最高檢察署新任檢察總長邢泰釗9日出席交接典禮。(柯承惠攝)
最高檢察署新任檢察總長邢泰釗9日出席交接典禮。(資料照,柯承惠攝)

不知道今年檢察長四月底遴任,又要選出多少邢家軍們?筆者直接挑明「21搶6」,請看法務部保護司、借調廉政署、調查局、警政署及邢某昔年致贈「胖周公(早期版)」者,準備平步青雲?可惜黃錦秋一路苦心想當檢察長,《八八會館案》爆開,連參加自薦資格也無?

筆者認為檢察官辦案有三大弊端應戒慎,亦即:「為政治力服務,淪為政黨鷹犬」、「辦案疏謬、未嚴格檢視或調查證據」、「喜撿現成(含證據)、愛辦大案」。以上三種概況罄竹難書,當然不可能道盡檢方辦案草率錯謬及為何長年造就冤案,但至少可質疑檢方立場偏頗(包含質疑為政治服務),流於表面辦案或罔顧人民權益,更者輕縱被告,變相殘虐弱勢被害人。

讀者們可進入任何一家大型媒體網頁,檢索「邢泰釗」,必然可查見邢總長「一路新聞不斷(平均兩周出現乙次)」及長年宣示及排排站比讚?一次、兩次也就算了,當出現N次,諸君們以為?檢視歷任總長上新聞頻率之高者,非邢泰釗莫屬。檢方成天作秀、宣示以博美譽,不知可否細心查見問題?此中經典莫過於《蔡邢羅三人組》去年3月21日連趕四場秀,蔡清祥、羅秉成敲鑼深情對望,邢某在旁鼓掌樂笑呵呵,端是互捧互吹飄飄然?

談個司法趣聞。邢某被吹捧「泰山可倚?」其麾下升官猶如搭火箭,各式宣示及宣傳盡出。筆者最佩服王俊力去年8月29日率領調查局「群團」搖旗吶喊,新聞稿自稱:「(原文)一時旗浪滾揚,士氣震天。」請原諒筆者每次看每次大笑,這文稿要多厚顏無恥才寫得出來?或許筆者撰文建言有效,邢泰釗今年3月底立馬來一場「邀集全國一、二審檢察長…檢、調、廉『鐵三角』掃黑?」請看廉調現任首長莊王、南檢葉淑文、雄檢司法獒犬洪信旭,這是線上同窗會吧?都是邢家軍自家人,邢總長開會起來特別熟悉,老戲班成天宣示及拼老命商業互吹?

廉政署去年底編了一本《聖術師的覺醒:廉潔守護星際巡航》童書,莊榮松序文寫道:「帶領讀者瞭解廉潔的意涵,以及它可能被侵蝕的過程,一步步建立正確的價值觀。…進而學習誠信、正直與勇氣等觀念。」筆者深信沒幾位法律人會看完該繪本,莊榮松私下跟筆者致意「談個案」乙事,迄今不敢回應,但觀該童書圖畫內容美輪美奐(一本200元、網版免費),說句不客氣的話,莊王各擅勝場,一位聚員搖旗吶喊、一位編童書另闢蹊徑,莊榮松(邢泰釗2.0)、王俊力二人真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邢總長這次不妨依樣畫葫蘆「曉諭下屬編童書」及別出心裁「加上唱童謠?」

省思A女遭家暴性虐之新案、舊案,或說檢方亡羊補牢,但真實嚴重的在於「查案草率」及「罔顧被害人保障」。筆者曾道:「恣意賜給惡者的偽善及掩蓋,就是拿刀刺向被害人心臟的真惡!」以之檢視檢方辦案「裝睡的人叫不醒!」或許要讓自詡法律守護者之檢方省思,當甚為困難,檢方表面光鮮健潔,內裡充滿膿血,自捧互吹美譽不斷,熱愛作秀的檢方怎可能檢討或省思?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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