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家暴受害女子殺夫案法院改判死緩

2015-04-25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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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的案件在中國引起很大的關注和討論

李彥的案件在中國引起很大的關注和討論

中國法院對李彥故意殺人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改判李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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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在2011年被四川省資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故意殺人罪,處以死刑。

但去年6月,中國最高法院推翻了資陽市中級法院一審的死刑判決,併發回四川省高級法院重審。四川省法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並作出死緩判決。

二審判決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0年11月,李彥與其夫譚勇因瑣事發生糾紛,李彥持火藥槍槍管擊打譚某後腦部,致其顱腦損傷死亡,隨後肢解屍體拋棄。

李彥供稱,丈夫譚勇多次虐待她,用菸頭燙她的臉,砍掉她的部分手指,李彥曾因遭受多次毆打而向安岳縣婦聯求助,也曾向安岳縣外南街派出所報警。

《新華社》報導說,二審法院認為,李彥因不能正確處理婚姻家庭糾紛,持槍管擊打丈夫頭部致其死亡,並分屍拋屍,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依法應予懲處。

原判認定事實和定罪正確,審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當,依法改判李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廣大關注

李彥的案件在中國引起很大的關注和討論,上個月當局宣佈涉及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新的指導原則。

有報導說,二審改判死緩顯示中國法律開始以不同的方式來對待家庭暴力犯罪和受害人。國際人權團體對二審判決表示歡迎。

國際人權組織表示,「這可能是一個標誌性判決,能為日後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作為先例。」

(編譯:友義,責編:楊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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