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自然解方是淨零好方法、還是金融遊戲?

2023-01-3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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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淨零碳排會不會是難以達成的目標。(資料照,顏麟宇攝)

2050淨零碳排會不會是難以達成的目標。(資料照,顏麟宇攝)

包括台灣在內的許多國家都已宣示2050淨零碳排,其中一個被視為有效的手段「自然解方(Nature-based Solutions,NbS)」,在過去一年大行其道。但另一方面也飽受批評,最主要是用異地保育來抵銷排碳,並非真的減排,還可能反過來破壞生態、侵犯人權,且在認證、交易制度中淪為金融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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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自然解方是否真能有效減碳?現在說還太早,需要持續觀察。年前在東海大學舉辧的「動物行為既生態研討會」中有2場演講,台大生態所教授李玲玲「從生態檢核到自然解方」、中研院歐美所研究員盧倩儀「我的自然不是你的解方」,提供了多元觀點,有助於理解自然解方的各個面向。

自然解方保護生態、也有益於人類

自然解方,也稱為「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或「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總之就是以保護自然,來達到因應氣候變遷、防減災等目的。李玲玲表示,自然解方不只為了保護生物多樣性,而且要對人類有益。

為什麼透過自然解方可以達到這些目的?她引用2005年「千年生態系統評估(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這個評估提到生態系統如何運作、相互作用、為人類提供服務。包括:供應淡水、食物、燃料。調節氣候、控制洪水。支援土壤、支持農業。還有教育、美學等文化。

李玲玲提到由大自然保護協會(TNC)所做的研究報告「Natural climate solutions」(自然氣候解決方案),文中指出到2030年自然解方可提供37%減碳量,重要性不言可喻。反之,破壞自然就無法達到目標。

不過盧倩儀認為這個37%是「魔法數據」,它一再被引用,卻沒有堅實證據,種樹要時間、去哪裏找那麼多土地都是問題。然而在科學尚無定論時,碳交易、買賣、抵銷已經大行其道。何況現實的情況,企業會為了獲利去引導政策、媒體、以及研究方向,而這與正常由科學研究引導的順序相反。

自然解方的三個行為人

盧倩儀提到美國生物學家瑞秋·卡森在1962年出版的《寂靜的春天》,書中就提到企業引導研究的例子,1960年美國學院中,研究植物病蟲害的學者只有2%,其他98%走化學也就是殺蟲劑路線,而殺蟲劑的危害如今已顯見。

盧倩儀認為,自然解方也是用同一套模式在運作,當權力與財富集中,在科學家還沒感覺時,就已經用研究經費引導研究走上某一條路。「當自然解方不是一個專有名詞時我100%贊成,沒有人會反對以自然為本做為解方。但問題出在當它是專有名詞時,就有相當大的問題。」

盧倩儀說,自然解方有三個行為人,第一是碳排大戶,例如殼牌石油shell、道達爾石油totalenergies、bp石油等等。他們一方面強調自己種樹減碳,但另一方面繼續汙染,自然解方對他們的用途是轉移注意力。

第二是保育大戶,例如WCS(國際野生生物保護協會)、IUCN(國際自然保護聯盟)、WWF(世界自然基金會)、The Nature Conservancy(大自然保護協會)等大型保育團體。他們接受排碳大戶委託去非洲等地方種樹,但卻做出破壞自然及人權的事,包括圈地,把原來在那裏跟自然和協相處的人趕走。

她提到剛果的Bateke Plateau草原(Savannah),2018年被BioTropica報告指為「地球生態最後防線」,但道達爾跟WCS合作要將它毀掉,改種澳洲或東南亞進口的外來種,這種樹不耐野火,易燃反而破壞生態。第三是金融財團,將前兩者的合作建立一個認證、買賣、交易平台,即所謂第三方認證。

李玲玲則提醒幾個自然解方誤用的例子。例如,大樓仿效自然方式降低空調,雖有助於節能減碳,但並沒有透過生態系解決問題,並不是自然解方。綠能也是,太陽能、風能用大自然力量減排,也不是自然解方。

另一個最常被誤用的是生態檢核,它本來就是工程手段,並不是自然方法。而種樹雖然可以減緩氣候變遷,但如果在不應該種的地方種樹,或以改善自然為名,沒有尊重在地生活及人民,也不是自然解方。

圖片來源:動物行為既生態研討會臉書。
圖片來源:動物行為既生態研討會臉書。

碳抵銷可能變成是一種贖罪劵

盧倩儀認為,「碳抵銷」像國王的新衣,因為抵銷只是持平而已,而現在最重要的是減碳。類似概念有3個,一是1997京都議定書的清潔發展機制CDM,二是2007年的森林復育機制REDD,第三個就是現在盛行的自然解方。

在國內,立法院今年1月10日三讀通過的《氣候變遷因應法》,用的名詞不是碳抵銷、而是碳抵換,而且未來要建立抵換、交易系統,不只國內,還可以跨國交易。但有抵換就不是真的減碳,企業卻可以透過這個方法,宣稱自己的產品是永續、綠色、淨零、碳中和,甚至還能說是負碳產品。

所以盧倩儀認為當自然為本跟碳抵銷連結時,變成一種排碳大戶的贖罪劵,還可能加速破壞生態、人權,且讓富者愈富、權力更集中。

要不要這麼悲觀見仁見智,但以過去的經驗,企業的確有「花錢消災」的心態,他會把碳費、汙染費視為一種汙染支出,而這筆支出又是這麼低廉,不足以讓他痛到為了少付費而減少排放汙染。而只要不具實質減碳效益的抵換市場存在,不論台灣或其他國家,能不能在2050要達到淨零碳排,就很難說了。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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