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國民法官」上路,全民的民主素養跟得上嗎?

2023-01-02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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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023)年開始,國民法官制度正式上路,只要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居住4個月以上,且完成國民教育者,都有機會被隨機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取自台灣設計研究院官網)

今(2023)年開始,國民法官制度正式上路,只要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居住4個月以上,且完成國民教育者,都有機會被隨機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取自台灣設計研究院官網)

今(2023)年開始,國民法官制度正式上路,只要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居住4個月以上,且完成國民教育者,都有機會被隨機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儘管這個制度在立法過程中要採取「陪審制」還是「參審制」有不同的爭論,然而開放國民參與司法審判,是我國邁向人權法治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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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民眾瞭解國民法官制度,司法院舉辦了上百場的實務模擬法庭、到校園推廣等活動,並透過電話訪問調查,瞭解民眾對國民法官制度在認知、擔任意願,以及對制度認同感等看法;歷經兩年多的宣導,民眾對於國民法官制度的認知程度、參與意願及認同感,皆有顯著的提升。

不過,認同感的提升就代表民眾真正清楚怎麼擔任國民法官嗎?隨意詢問周邊的人,會發現對於國民法官大多表示有聽過;再進一步詢問,是否知道國民法官的資格與職權時,大部分回應是不太清楚,又或者大概瞭解,擔心被抽中了不知要做什麼、也不曉得如何去審案件。

在司法院的網站「國民法官一起審判」介紹裡及各種宣傳中,雖然一再告訴我們:國民法官的參與,可使司法審判更透明,讓司法專業與外界對話。即便國民法官沒有法律背景,只要把不同的生活經驗、價值思考、法律感情帶進法庭,就能彼此交流與反思,藉此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相互理解。但真的是這麼簡單嗎?

這裡提到的「價值思考」(value thinking)、「法律感情」(legal feeling),對於一般大眾而言是非常抽象的事,如何評斷價值,是需要經過理智判斷才有的概念,而這些經驗都需要時間的累積,不斷的思辨得出的心得,若沒有一些法治教育的基礎可能會不知所措。

加上依照《國民法官法》規定,國民法官參與重大刑案的審判,包括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可以想見擔任國民法官心理所承受的壓力是很大的。即使最後由六位國民法官跟三名法官一起討論,決定被告是有罪或無罪,以及刑責的輕重,國民法官還是需要有基本法治教育來判別。

那麼,什麼是法治教育?一般人對於法治教育可能會想到法律知識、法條的規範,例如教導民眾守法的觀念。事實上,法治教育很重要的內涵是民主,這包括公平的選舉制度,人民對公民意識的瞭解、理性探討議題、運用批判思考的習慣、解決問題能力等。這些內容大家並不陌生,我們在求學當中的教科書「生活與倫理」、「公民與道德」也都有談過。

很遺憾的,長久以來在升學的體制下,這些內容不是被擱置在一旁,就是挪來補課使用,填鴨式的教育更讓我們很少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從小只著重在如何考試、怎麼考才能得高分,被動地接收什麼事該做、什麼又不能做等等,以致於很少主動及深入去探討問題的根源。出了社會更是每天忙著應付工作,難有閒暇時間靜下來思考。民眾對於法律的觀念更是缺乏,常誤用或不瞭解法律規範的內容,影響到自我及他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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