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銘志觀點:一台MIT(made in Taiwan)VS.二台半舶來離岸風機,你會怎麼選?

2018-07-23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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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般民眾來說,原先還以為花了五塊八的電費可以發展真正MIT的風機,但實際上,可能連半台都不到了。自然要激起全民的愛國意識,就更加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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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操之在己的國產化:國產化程度,始終交代不清之原因

若要證立民眾多交二倍半的買電費用的正當性,無非在「國產化的程度」。國產化的程度若極低,卻花了五塊八,顯然不符合成本效益;反之,國產化程度若極高,真的催生了使用台灣全海事工程服務而興建的全MIT風機,這樣的花費,應該是值得的。

那我們看看到目前為止,國產化推動進展為何?政府除了在各種研討會的場合,提出M與W team的漂亮簡報外,還有提出什麼更詳細的說明嗎?

針對這一點,政府向來的回應,就是會盡力扶植,並且以簽署了一堆沒有法律效力的MOU當作佐證。在法規範中,也僅要求業者在簽約過程必須「提出具體產業關聯執行方案、佐證資料及工業局意見函」(參見: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若單純從這一段文字看來,似乎只是由採取由下而上的途徑,「開發商承諾多少,就做多少」。從這一段條文規範,其實看不出,若業者提的方案,若國產化程度不足時,工業局到底能否強迫修改到滿意為止?

由開發商自願承諾,決定作多少,也反映在其跟政府簽訂的行政契約當中。(第六條 乙方承諾事項(一) 依乙方承諾於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OOO 年 OO 月 OO 日前 ,提出具體產業關聯方案、佐證資料及工業局意見函。)(參見:經濟部,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 遴選契約書 中華 民國一百十至四年完工併聯,契約範本 )當中,也只有課予開發商「提出」義務而已。顯然這樣的作法,是避免違反國際經貿法與WTO的相關規定,但顯然也讓國產化的效果,大打折扣。

經過分析下來後,本文標題似乎有些過度樂觀的認為能有一支MIT風機VS兩支半的外國製風機。實際上,說不定只有半支不到。若這樣的消息,讓廣大的漲電價負擔者的全民知道了,勢必又會引發另一波的腥風血雨。

顯然每一家(適用遴選的)開發商提出的國產化內容會都不一樣,如某家比例有百分之十,某家高達百分之五十,但卻最終都適用一樣的五點八費率。這樣的公平性,恐怕也會讓民眾相當質疑!

經濟部違法強逼開發商推動強制國產化:工業局給意見,竟變成審查通過!

近日政府在面臨排山倒海的批評,顯然最後一道防線,就是推動「大規模的國產化」,方可回應輿論的質疑。也因此,政府在7月11日的澄清稿《經濟部再次澄清:離岸風電躉購價格依法審定符合國際趨勢絕無過高!》,提出下列非常強硬的國產化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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