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銘志觀點:一台MIT(made in Taiwan)VS.二台半舶來離岸風機,你會怎麼選?

2018-07-23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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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台灣過去長年來,透過採購程序,辦理國產化,並不是新鮮事。而在離岸風電的台電示範風場案過去也採取在採購過程當中,以「競價+國產化」的方式之作法。雖然此案因三次流標,而移除國產化的要求。若以5.5GW的規模,全部做「競價與國產化」,恐怕在「規模」上,能夠避免台電過去的失敗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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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捨棄過往的國產化常態作法不用,而採取國內,甚至國際罕見的不限價,只限量的遴選作法。(按:政府很喜歡說,法國就是採取遴選作法,但實際上,法國也是競價與國產化的作法,競價因素佔了百分之四十)這要不引發全民的質疑,真的很困難也!

不成比例的額外代價,儲值政府的台灣價值?

從歐洲國家發展離岸風電的經驗指出,其實並不需要定強制國產化的高額費率,只要營造穩定的投資環境,很多廠商自然會在風場開發國,進行某一程度的聚集,就是一種自然國產化的效果。英國就是這樣子成功的代表性國家。(當然外國不敢強制要求國產化的主因,與WTO、歐盟競爭法有關)

而現在政府透過五點八費率,進行強制國產化的結果,反而導致難以區分「自然國產化」與「強制國產化」的成效。讓開發商本來就會在上述自然發展台灣本土化產業之成果,原本自然就會發生的,但現在卻變成讓開發商反而被迫(或欣然)將此列為自己協助台灣產業的功勞,納入計畫書(離岸風力發電產業關聯執行方案計畫書)中,而政府也可以拿來當作吹噓的政績。到底國產化的代價會是九千億?八千億?七千億?殊難得知,但至少可以確定的是,自然國產化這一部份原本能節省下來的代價,現在已成為政府為了宣揚政績,說明為我國創新遴選制度中確保國產化之項目的必要代價。難道所謂的台灣價值,就是花大錢買原本投資者本來就會自費發展的項目?

政府勢必要針對這九千億額外支出中,哪些是強制國產化的貢獻,做更詳細的說明,方能證明這樣台灣價值,是值得追求的!但或許政府認為不用想那麼多,反正錢灑下去外商自然就會國產化了;反正錢灑下去,綠能產業自然就會崛起了;反正錢灑下去,風電的相關產業自然就會憑空生出了。沒想到吧,台灣的價值除了佛系辦事外,還要帶點散財童子的屬性呢!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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