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在稍早前「二十條」的基礎上發佈十條進一步放寬新冠病毒病(COVID-19)防疫措施規定,其中包括將強制集中隔離改為居家隔離。
中國國務院星期三(12月7日)發佈的公告要求,不得採取各種形式的臨時封控、不再對跨地區流動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採取居家隔離等。
中國在11月發佈「二十條」疫情管理優化措施後,疫情呈反彈趨勢,發生在新疆烏魯木齊一處被封控住宅區的大火更引發了上海等地的大規模抗議,民眾反對維持「動態清零」政策下的各種限制人身自由作為。
不過,國務院的這份公告並未提及放寬入境隔離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