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誰誤會了陳時中?評「染疫死者火化案」

2022-06-0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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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施政措施失當,草率凌辱先人,現世家屬們痛苦、悲慟萬分,全台民怨沖天,陳時中出來選台北市長?(資料照,柯承惠攝)

!當施政措施失當,草率凌辱先人,現世家屬們痛苦、悲慟萬分,全台民怨沖天,陳時中出來選台北市長?(資料照,柯承惠攝)

「全台灣都誤會陳時中?」染疫死者遺體應於24小時內火化乙事,陳表示「一直都沒有這樣的要求,是24小時內要通報(下稱「誤會說」),只是建議儘速。」陳時中為年底台北市長選舉熱門人選,若榮登首都市長寶座,由「誤會說」以觀,真令人萬分驚懼及心寒!(註:本文所稱「染疫死者」係指「感染新冠肺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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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疫死者遺體,是否應於24小時內火化?

首問蔡英文及蘇貞昌,請問:「因新冠肺炎染疫死亡,遺體是否應於24小時內火化?」相信兩位會回答:「依照法令及疫情中心等規定。」蘇另於6月5日表示:「請指揮中心多和地方、業者溝通。」實質上就是甩鍋丟給「陳時中及疫情中心」。而陳時中的答案是:「大家誤解了。」並出示公文乙紙澄清。以下請看「陳的誤會說」,全台灣到底有多少人誤會了?

疫情中心2020年2月23日發函「醫師公會全聯會」等醫療團體,「該函主旨:遺體處理感染管制…!」其說明中「引用傳染病防治法50條及講述『公告期限?』」請問「公告期限」是什麼?該函係發給各地衛生局及各醫療團體。當完整看完該函,請問國人認為?而該函公布迄今2年多「沒有公告期限!」陳時中自稱「指引不清楚」可以改進。然而「該《指引》已制定多久了?」以此可以明確觀察「陳上官根本漠視染疫死者遺體之(火化)處置問題。」

2020年2月23日疫情指揮中心函。(作者提供)
2020年2月23日疫情指揮中心函。(作者提供)

第一:中央及地方政府「機構及官員們」的誤會

就事論事,2020/6/20「COVID-19醫療機構感染管制Q&A」,Q15確實提到:「染疫死亡之遺體處理是否有相關時效規定?」官方解答為:「目前中央主管機關未訂有明確火化期限,…建議應儘速火化為宜。」所以中央確實是「迄今未定期限」及建議「儘速」。請觀察2年多過去,持續多少誤會或誤解?

第一個:「疫情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依媒體報導2021年6月8日談及染疫死者遺體24小時內要火化。陳時中、陳宗彥兩人間彼此意見不一致,足徵「陳宗彥」也搞不清楚?

第二個:北市長柯文哲也誤會了,談到他也認為是24小時內火化。柯是專業醫師及現任北市市長,具有智識及民意基礎,連柯都搞不清楚,這是誰的問題?另觀察副市長黃珊珊,黃較為審慎,諮詢時僅依照法規及函令解讀,說明「中央未強制24小時內火化。」那關鍵問題來了!「『儘速』到底是什麼內容?」

第三個、第四個等等:各地的地方政府,例如新北市長侯友宜認為中央指示不明,併談及先前24小時內遺體火化狀況。反之,也有地方政府支持陳時中,以筆者查詢各地民政局等函文,例如:苗栗縣府(府民生字第1110097658號)、台南民政局(南市衛疾字第1100133619號)等均有函文內容認為:「染疫死亡,毋庸24小時之內火化。」高雄市府則依照衛福部公告,亦採此見解。

「(疫情中心、某些地方政府)明知染疫死者毋庸24小時內火化,請問各地染疫死亡者為何常態是24小時內『儘速』火化?」究竟是誰在欺瞞人民及造成「染疫死亡者家屬們悲痛?」

筆者引用「南市衛疾字第1100133619號函公開質問台南市政府及市長黃偉哲:「請問台南先前染疫死亡具體個案,請統計個案24小時內火化之數據?」請別一直跳針講「儘速說」。問題是人民知道「不用24小時內火化?」還是「一直被誤導24小時內,需要火化?」更直接質問:「總統、行政院長、五都市長及各地方政府首長」,請「明確、具體」作答好嗎?若說不出個所以然,疫情迄今超過2800個染疫死亡案例,多少家庭心痛及痛苦?您們這些大官睜眼說瞎話?(註:筆者截稿時間為2022/6/7,經查染疫死者已達3090人)

行政函令基本上必須明確、客觀及可執行,「儘速」顯然是一個抽象及模糊之概念。疫情中心兩年多來,中央卻搞了一個「儘速?」醫療及殯葬實務上「必然且當然無所適從。」家屬們痛苦心聲:「儘速可以是10天至20天嗎?我們體諒疫情,給予10天讓我們辦理喪事好嗎?懇求讓家屬瞻仰遺容,見死者最後一面。」

20220123-行政院長蘇貞昌(中)23日在衛福部長陳時中(左一)、內政部次長陳宗彥等人陪同下,視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行政院提供)
中央確實是「迄今未定期限」及建議「儘速」。請觀察2年多過去,持續多少誤會或誤解?(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第二:染疫死亡者家屬的誤會?

「染疫死亡,多久時間內火化?可否瞻仰遺容最後一面?」這問題就出在「實務上幾乎都用24小時內」這樣的「儘速?」陳時中等居然隔兩年才跳出來說「大家都誤會了?」寧有斯理?

如果染疫死亡之家屬知道「不用24小時內火化」,請問:「是否能讓家屬有較多時間辦理亡者喪事?」至於「瞻仰遺容」這問題從屍袋(臉部透明塑膠套)即可解決。若屍袋能妥善封緘及密封,能置入棺材或替代器具,以上資訊告知亡者家屬可以辦理亡者後事,請問家屬怎麼想?蔡政府之陳時中卻只會訕訕地講:「誤會了,以後來改《指引》?」這誤會可大了!

第三:醫療機構及人員、殯葬業者的誤會?

防疫期間,筆者深知醫療人員之辛苦(筆者親友也是醫療人員),至心請教實務上醫療機構或醫護人員們,「醫療實務上染疫死亡者之遺體,是否常態於24小時內火化處理?」當醫療機構處理「防疫及醫療」,殯葬業則處理「染疫往生者之遺體」,由「染疫亡者處理上之程序及流程,是否常態於24小時內火化?」以上均可詢問及統計數據而得知,亦可由亡者家屬與殯葬業者之交談溝通(紀錄)得知。

關鍵在於人民根本不知「染疫死者可暫置或暫緩火化!」而是「被欺矇的24小時內火化(偽資訊)」,然後陳時中只會講「誤會了?」當觀察陳時中談及:「裝入屍袋密封後就不能打開。」這些防疫需求,法令規範我等照辦。客觀上家屬要瞻仰遺容,根本毫無困難。王薇君就公開打臉高官:「提到臉部透明屍袋(可瞻仰遺容),高官們完全不知道是吧? 」

請求殯葬業者賠償遭敗訴!改請求國賠?

觀察實務北院110年度訴字第5664號民事判決,該案事實可簡化為原告主張「染疫者死亡」因殯葬業者未經家屬同意擅自火化遺體,造成精神上痛苦而訴請賠償。被告業者抗辯:「均依照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北市殯館字第1103007144號函示第一點、第三點及依照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指引》屍體處理,於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葬場火化」。該案經北院審酌,認為:「探究其前後文義(指引、函文)」就確診新冠肺炎死亡之遺體雖未訂有明確火化期限,仍重申應儘速火化之意旨,與前揭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公函並不相違背。」以此判決原告敗訴。

難道染疫亡者之家屬們,要改對「陳時中」及「疫情中心(官署)」提國賠訴訟?除國賠前置之協議顯有困難,筆者斷言該國賠訴訟必然異常艱辛,且法院程序上是否受理還是個問題。同理可證,陳大部長頻頻講「誤會了」,那家屬心痛及一輩子終身遺憾怎麼辦?

將心比心:陳時中同理心不見了?

陳時中緬懷其父親,談到:「為父親整理遺體後,天已亮,殯葬業者來了。陳時中說,殯葬業者大動作搬動父親遺體,十分不尊重,接著將父親遺體送到第二殯儀館,由於二殯沒有位置,殯葬業者竟將父親遺體隨意放在『亭仔腳』,令他十分不滿,感嘆他人生努力這麼久了,具一定社經地位,竟讓父親遺體遭到這樣對待,難過自責『很不孝』。更讓陳時中『氣憤』的是, 得知第一殯儀館有位置時, 家人欲將父親遺體移至一殯,竟遭到管理單位拒絕,因為依『規定』遺體只能在找到下葬之處才能移出,『這是什麼規定,怎麼可以這樣?』但管理單位怎麼說都不放行。為了父親遺體能被尊重對待,一輩子都沒因私事『拜託』過別人的陳時中,最後只好找市議員幫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2020/05/29康健雜誌;收錄在《樂活一生》縫補父親拔管後的洞,陳時中心痛》

陳父喪儀的「切身之痛」,當時《牙醫全聯會理事長》陳時中都還要拜託市議員,那請問染疫死亡者的老百姓家屬們呢?當「儘速」卻誤會變成「遺體24小時內火化」,家屬強忍悲痛卻竟然是「陳時中說的『誤會?』」蔡政府高官們對全台亡者家屬們不道歉、不自責嗎?祭神如神在,先人有靈,當顯靈破口大罵陳時中!

20220607-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陳父喪儀的「切身之痛」,當時《牙醫全聯會理事長》陳時中都還要拜託市議員,那請問染疫死亡者的老百姓家屬們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疫情總指揮大官」陳時中的傲慢冷漠、漠視及顢頇

筆者懇請國人公評。「陳時中表示,誤會、誤解了,一直都沒有這樣的要求。」請看以下的舉證打臉:

北部:2021/12/13北市民政局新聞稿:「如配合指揮中心《指引》確診亡者之大體在『24小時內』即已火化處理。」

中部:「2021/6/6台中首起確診者死亡 『24小時內』火化之新聞。」

南部:撇開台南市不談。高雄市衛生局係引用衛福部於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者在24小時內通報,大體應『儘速』火化。」細部請參考為衛福部歷次公告。但請看高雄市殯葬處網站(最後更新:2022-06-01)問題11:「那些傳染病須24小時火化?答:…第一類傳染病:指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等。」(筆者註:SARS及COVID-19學理上不同,但請注意一般民眾怎可能理解?) 

東部:臺東縣府(COVID-19)火化處理作業流程:「感染冠狀病毒患者遺體應於『24小時內』辦理火化!」

以上情況,陳時中卻講「一直都沒有這樣的要求」,請問發現極端嚴重的問題?陳時中「知悉、明知」一直以來如此「染疫死者不用24小時內火化。」副手陳宗彥不知、地方政府官員「很多」不知、醫療機構(醫療人員)、染疫死者家屬不知、殯葬業不知、全台人民不知?最恐怖是什麼?疫情中心「明知」,然後「實務上照常24小時『內』將染疫死者火化?」陳時中這是多麼傲慢冷漠、漠視及顢頇

全體台灣人民的誤會?陳時中「誤會了!齁齁。」

「重要資訊未周知民眾,並產生實質誤導,該怎辦?」誠然,疫情期間之防疫為全民義務。疫情中心在「染疫死者是否24小時內火化?」出現如此嚴重問題,陳時中僅稱「一直以來…誤會或誤解、《指引》可以改進?」當冷靜觀察,中央疫情中心及陳時中顯然具有重大疏謬,各政府機關則難辭其咎,此中殘害人民真實情感併造成遺憾悲慟。古言:「養生送死為大事」、「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當蔡政府連人民「慎終追遠」的情感都要剝奪,其傲慢及冷漠可知,或當一位高官連「民眾至親染疫身亡之送終儀式(筆者註:含屍袋封緘乙事)」都漠然且忽視,其執掌權力傲慢無比,怎可能真心體恤或照顧人民?

本文無關「民進黨、國民黨、任何黨派或執政黨與否」。筆者直接以台灣一介草民角度,公開質問蔡英文及蘇貞昌,請問:「人民因染疫死亡、人死為大,家屬想辦後事,見不到死者最後一面?您讓家屬情何以堪?」

高官別跟筆者扯什麼「誤會了,多體諒、多溝通。」別胡扯好嗎?爾等高官最好敢指著內心對天發誓!當施政措施失當,草率凌辱先人,現世家屬們痛苦、悲慟萬分,全台民怨沖天,陳時中出來選台北市長?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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