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萱觀點:借防疫之名的官商迫害

2022-05-03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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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在公佈的政府數據看來,打三劑疫苗未必能讓人民不確診不重症,健身房也沒有比能自由出入的場所更容易染疫。從社交距離看來,在健身房運動的距離大過許多消費服務,像餐廳內用和購物結帳的距離都比使用健身器材要近,去健身房是使用健身器材,接觸的是器材又不是人,合理的限制僅止於要求器材消毒和使用者戴口罩,政府有什麼理由和證據可以讓限制的範圍大到未打三劑疫苗不得進入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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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健身房Gogym已經率先倒閉,數千萬元未退款,1400人受影響。指揮中心隨便宣布一個命令,消費者就要自己辦理退款找銀行處理爭議消費。但是有經驗的人就會知道,健身房不會退款,銀行會說無法取消付款,都是要走司法程序。政府為什麼要讓人民獨自承擔法律程序的成本和時間?明明是政令要有邏輯有配套才應該上路,該負責的是政府不是消費者!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在疫情期間靠股票和房地產大賺錢。取消原本活動的財務損失,不能進健身房卻要持續被扣的月費,請假手續費解約賠償金和相關損失….全都是維持正常生活以外的額外費用,是在沒有政府限制下無須支付的項目。政府應該是幫助人民在疫情下過得更好,不是增加人民的痛苦和損失。

4月29日丹麥已經宣布取消防疫限制,歐美也都朝開放方向,主因就是Omicorn 成為主導毒株後,理性看待確診達到群體免疫是考慮整體損益比後最理想的方式。政府的施政不該讓確診和未打三劑疫苗的民眾受到歧視和壓迫。曾確診,疑似確診,未打三劑疫苗的人民無法使用到預約或購買的服務,延誤醫療或蒙受財務損失,都是不應該發生的現象。臺灣目前因為施打疫苗嚴重副作用死亡的人數仍高於確診死亡人數,指揮中心應該謹慎思考針對未滿三劑的禁令是否合理,影響人民權益是否必要。不要讓人民覺得:新冠病毒沒有殺死我,是指揮中心的政策殺了我。人不想染疫死,但也不想窮死,不想被逼打疫苗產生副作用死,不想被延治疾病而死,更不想被無用又費錢的政策氣死。

*作者為臺灣思辯教育協會理事長、東海大學兼任助理教授,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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