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廣告暗虧建築師 劉培森回轟:遠雄為獲利灌水成本

2015-01-2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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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在四大報刊登廣告,說明大巨蛋始末,但原始建築師劉培森回轟遠雄只重商業利益。(取自華視新聞網)

遠雄在四大報刊登廣告,說明大巨蛋始末,但原始建築師劉培森回轟遠雄只重商業利益。(取自華視新聞網)

遠雄集團今〈27〉日在6大報頭版登出半版廣告,說明大巨蛋始末。遠雄集團表示,登報並非是要挑釁台北市長柯文哲,而是希望透過陳述事實讓社會大眾了解真相。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以第一人稱的口吻敘述興建緣由、合約問題、移樹爭議,最後提及大巨蛋是國家重大建設工程,請大家支持該工程,讓大巨蛋可以早日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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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集團指出,遠雄是一再受到建築師劉培森的邀請,才會參與大巨蛋的BOT案,所有的資金都是由遠雄負責出資,最後因劉在與市府簽約前夕,提出極大筆的金錢及整個大巨蛋的規劃、設計、採購與未來50年獨家營運權等獅子大開口要求,遠雄與以劉為首的協力廠商的合作才告吹。對此,劉培森發文駁斥遠雄的陳述並非屬實,強調是因為雙方的理念不合才退出建案。

遠雄集團說明,參與大巨蛋的興建案後,遠雄歷經黑函、不實資料的指控,已經3度刊登《台北巨蛋、何去何從》、《大巨蛋的真相》和《大巨蛋的真相2》等廣告自清,而監委黃煌雄所提的39項缺失與合約及事實沒有關係。遠雄表示,若有不法早已被移送法辦,更強調大巨蛋工程並無違約、違法,且在國際評比中是最專業的,也表示願意再度配合調查,還遠雄清白。

對於遠雄在大巨蛋工程圖暴利的質疑,遠雄指出,建照延誤4年多,加上交地後不能動工、護樹團體的阻礙、以及天氣因素,合計工程延宕5年多,遠雄可依法追加工期,所以遠雄並無違約,是損失者。工程延宕導致工程預算從199億追加至279億元,完工時所須花費將達到300億元。

針對權利金的問題,遠雄指出,大巨蛋場館工程成本就高達166億,每年維護費用需要6億元,50年下來合計466億元,這就等同權利金,是台北101大樓權利金的2.2倍,且商業樓地板面積還比101少了8.4萬坪。

廣告中特別說明移樹爭議。強調如果樹不移、位在快車道上,會造成交通問題,提高車禍發生的機率;而移樹後,忠孝東路及光復南路將各增加兩線快車道,建物本身又退縮15至22公尺,增加3排樹形成林蔭大道,將會更漂亮也更壯觀。

劉培森針對遠雄的指控發文表示,趙藤雄要求改變巨蛋規格、位置,大幅提高商業開發,大巨蛋才成為商業掛帥的規畫;他因基本理念不合,才毅然退出建案。而標案費用他與趙藤雄皆有負擔,並非如趙所言只有遠雄出資;他也表示,趙得標後態度強硬,不願協商,內容皆有律師為證。

對遠雄在四大報的廣告,曾經批評鴻海郭台銘花六百萬買報紙廣告,讓他血壓飆高的台北市長柯文哲說,如果他(遠雄)買廣告是為爭取民意支持,「我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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