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戰捍衛墮胎權!自由派法官下令終止德州「心跳法」 無助婦女盼不必出逃

2021-10-0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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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美國德州民眾抗議嚴苛的墮胎禁令(美聯社)

9月1日,美國德州民眾抗議嚴苛的墮胎禁令(美聯社)

在美國德州通過壓制墮胎權的「心跳法案」之後,有墮胎服務提供者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緊急上訴,但聯邦最高法院以5比4的裁決允許此法於9月1日生效。德州是美國人口第二多的州分,也是眾多移民的首選之地,現在許多女性不得不逃離這裡,尋求墮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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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經婦女權益黑暗的一個月後,自由派發起反攻,司法部對德州政府民事訴訟,敦促法院裁決恢復婦女選擇墮胎的權益。奧斯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皮特曼(Robert Pitman)6日批准了司法部的要求,命令德州暫停這項新法實施,稱其自9月以來禁止了大多數人墮胎,是對憲法權利的「冒犯與剝奪」。

在一份長達113頁的意見書中,皮特曼批評共和黨立法者設計了一項前所未有的法律,竟將執法權完全交由普通公民,使他們能藉由提告違反墮胎限制者,並藉此獲得賠償。

9月1日,美國德州民眾抗議嚴苛的墮胎禁令(美聯社)
9月1日,美國德州民眾抗議嚴苛的墮胎禁令(美聯社)

皮特曼是由前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任命的,立場是典型的自由派。他在意見書中寫道,法案生效後,女性被非法阻止「以受憲法保護的方式控制自己的生活」,「本法院不會再允許這種對如此重要權利的冒犯與剝奪。」

德州政府官員顯然對皮特曼的決定感到不滿,而墮胎權益倡議團體則呼籲德州地方醫療院所盡快恢復墮胎服務。對這些醫護人員來說,困擾的是,心跳法的未來還不明朗,有可能恢復執行,也可能不會,這使他們不敢貿然恢復替人墮胎。

針對「心跳法」的人權法律戰還在持續當中,德州政府將針對司法部的提告上訴到第五巡迴上訴法院,這是美國最保守的上訴法院之一。如果上訴法院裁定「心跳法」符合憲法,現在多數為保守派的聯邦最高法院可能會拒絕審理此案。如果最高法院選擇審理,那麼它將被要求審視由一般公民提告墮胎者是否影響法院權力,並就「心跳法」的合憲性作出裁決。

9月1日,美國德州民眾抗議嚴苛的墮胎禁令(美聯社)
9月1日,美國德州民眾抗議嚴苛的墮胎禁令(美聯社)

保守派近年頻推墮胎禁令,德州心跳法最具爭議

197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做出著名的「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判決,大法官以7票贊成、2票反對做出判決,認定女性墮胎權獲得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保障,即確保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受政府侵害,孕婦可在懷孕首3個月自行決定要不要墮胎,且政府不得干預,婦女墮胎權在美國自此受到憲法保障。

然而在40多年後的現在,這項憲法保障遭到保守勢力動搖。共和黨人擔任州長的多個州近年頻繁出來限制墮胎的措施,包含德克薩斯、愛達荷、奧克拉荷馬、南卡羅萊納都通過「心跳法」,後三者的立法受到司法上的挑戰,尚未生效。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構成比例使反墮胎施支持者更有信心,目前保守派大法官有6名,自由派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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