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檢署偵查總經費高達新台幣3億7000多萬元的「月眉路拓寬工程」弊案,20日大動作約談數名市議員,並聲押市議員鄭怡信,但21日卻獲50萬元交保。昨(26日)高院撤銷更審,今凌晨1點30分裁定,將鄭怡信再度羈押禁見並禁止通信。
鄭怡信雙手被上銬坐上囚車,被送往看守所,他大喊「我很委屈!」並高分貝為自己辯護,稱法院這次羈押「完全沒有新事證!」「這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污辱!」
鄭怡信矢口否認涉案,但仍有多位議員「咬出」有收到鄭怡信的賄款。經檢方補強相關證據後,認定鄭怡信犯罪嫌疑重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法定本刑為7年以上徒刑),屬5年上重罪;再加上鄭怡信坦言在交保期間,曾與證人討論案情,有串供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