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有管線有收費 高市府為何堅稱不知情?

2014-08-0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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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林國正爆料,指出2004年高雄市府就完成公共管限建檔,2005年也對福聚管線收使用費,卻為何還說不知管線?(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國民黨立委林國正爆料,指出2004年高雄市府就完成公共管限建檔,2005年也對福聚管線收使用費,卻為何還說不知管線?(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高雄氣爆事件發生至今,針對榮化管線存在一事,高雄市長陳菊昨天(7日)首度公開道歉,但堅稱市府沒說謊。選區在高雄的國民黨立委林國正今天繼續爆料,他拿出資料指出,2004年高市府就完成公共管線建檔,2005年也對福聚管線收使用費,為什麼還說不知管線?「心態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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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正今天表示,他在網路上搜尋到1份由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課長邱哲明的報告,寫明「高雄市政府在93年7月完成全市公共管線建檔,施工前可查知危險管線,避免誤挖之工安事件」。

林國正指出,同份簡報資料中,也可見到自2005年起連續3年,高市府工務局分別對福聚公司收取1萬9211元、1萬5730元與3萬2919元的管線使用費(李長榮公司95年收購福聚產權)。另一方面,國民黨立委黃昭順也提出1份高雄市去年管線單位申報徵收金額的文件。根據「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這些設有管線的公司,每年都要對高雄市工務局提出管線維修及管理計畫,工務局每年都跟管線單位收取費用。黃昭順表示,這證明榮化每年都要繳管線費,收錢的高雄市政府怎可能不知道有管線?

黃昭順出示高雄市政府資料(101、102年度管線單位申報徵收金額)指出,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碼頭運站、李長榮化工大社廠,2013年分別繳交8990元及12萬9088元。黃昭順表示,如果高雄市政府不知道哪裡有管線,怎麼向業者收錢?

林國正也質疑,既然2004年已建檔完成,隔年也開始對福聚管線收費,為什麼高市府日前還一直宣稱不知管線?林國正更進一步引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2005年公共管線資料更新操作手冊,顯示2004年8月開始彙整公共管線資料庫時,已有管線機構代碼為「O3」的「福聚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運送種類清楚寫明「乙烯、丙烯」。

段宜康回嗆藍委指鹿為馬

但這份文件卻遭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臉書上駁斥。段宜康指出,所謂代碼為O3的福聚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指的是福聚公司大社廠的管線,位處北高雄的大社工業區,是連接福聚大社廠及中油五輕煉油廠,並非本次位於南高雄前鎮區凱旋路引起氣爆的丙烯管線。段宜康批評,國民黨立委完全指鹿為馬、亂扣帽子。段宜康說,從頭到尾都高雄市政府都沒有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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