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能選不能監票 民團籲修法

2014-07-16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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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規規定,只有在上次國會選舉得票率達5%以上的政黨,才能在直轄市長、縣市長等選舉推派監票員。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就質疑:「我參選,我付保證金,已經盡了該盡的義務,為何不能派監票員去監票?」(何孟奎攝)

目前法規規定,只有在上次國會選舉得票率達5%以上的政黨,才能在直轄市長、縣市長等選舉推派監票員。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就質疑:「我參選,我付保證金,已經盡了該盡的義務,為何不能派監票員去監票?」(何孟奎攝)

今年年底將舉行九合一選舉,台灣選舉監督聯盟與監票者聯盟今(16)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儘速修正選罷法相關規定,在政黨推薦監票員之外,增列「公民監票員」制度,賦予無黨籍候選人相同的權利。選督盟以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為例指出,柯可參選台北市長,卻不能派監票員,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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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只有在上次國會選舉得票率達5%以上的政黨,才能在直轄市長、縣市長等選舉推派監票員。由9個公民團體組成的選督盟,今天上午和監票者聯盟到中選會前舉行記者會,要求中選會讓台灣的選舉制度比照先進民主國家,修法於政黨推薦監票員之外,增列「公民監票員」制度。

現行法令 柯P能選卻不能派監票員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現行制度不利無黨籍和小黨,無黨籍候選人與政黨推薦候選人具備一樣的參選資格、負擔相同的義務與保證金,立法院應儘速修法,賦予無黨籍候選人與政黨推薦候選人相同的權利,以因應年底舉行史上最大規模的九合一選舉。

監票者聯盟發起人黃聖峰說,若年底前來不及修法,必須和有資格推薦監票員的政黨合作;聯盟於7月2日發函給4個政黨詢問意願,民進黨回覆修法前願意把監票員部分名額讓給公民監票員,親民黨婉拒,國民黨和台聯則沒有回應。黃批評,現行規定下「哪怕是民進黨大力支持的柯文哲,因為沒有政黨背景,也不可能有代表自己的監票員,這種現象很奇怪,也不公平!」

制度「比第三世界國家還不如」

台灣選舉自由觀察協會秘書長洪耀南表示,台灣人可以很容易申請到印尼、柬埔寨、馬來西亞、尼泊爾、泰國、菲律賓等國擔任選舉觀察員,甚至進到投票所內參觀,但卻不能申請成為自己國家的觀察員,這樣的選舉制度比第三世界國家還不如,應該修法讓選舉透明化,防堵選舉舞弊。

到場的台北市長獨立參選人馮光遠質疑,「我參選,我付保證金,已經盡了該盡的義務,為何不能派監票員去監票?」台灣選舉監督聯盟表示,若修法完成,年底九合一選舉將動員15萬公民志工,在全國1萬5000個投開票所各派10名工作人員負責監票,若有爭議選票也可直接拍攝上傳。

台灣選舉監督聯盟由台灣和平草根聯盟、台灣永社、金羊毛冒險學院、台灣自由選舉觀察協會、公民覺醒聯盟、台灣教授協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監票者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9個公民團體合組而成;目前成員已快突破千人門檻的「監票者聯盟」,以持續推動年底進行全國性監票活動為目標。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9條第3項第1款規定,針對立委與縣市長選舉,只有在最近1次全國不分區立委選舉得票率達5%以上,且在相關選區有推出候選人的政黨才能推薦監票員;也就是說,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縣市首長與立委的候選人都沒有資格推薦監票員全程監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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