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7年4月定讞 馬志玲夫婦須入獄

2014-06-3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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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創辦人馬志玲夫妻判刑定讞,必須入獄服刑,也算是創下國內上市公司的紀錄。(取自網路/影像合成:風傳媒)

元大創辦人馬志玲夫妻判刑定讞,必須入獄服刑,也算是創下國內上市公司的紀錄。(取自網路/影像合成:風傳媒)

元大創辦人馬志玲夫妻被重判7年4個月定讞,必須入獄服刑,這是國內上市公司首例創辦人夫妻一同被判重刑入獄。由於擔心馬志玲夫妻潛逃,台北地檢署立刻啟動防逃機制,防止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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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志玲與杜麗莊夫妻9年前處理結構債時,把虧損轉嫁給元京證券,使其家族因此獲利3億4千萬元。法官認為其身為上市公司負責人,不思為投資人謀求利益,反而趁處理結構債時,把虧損移轉給投資人,因此重判7年4個月。

在審判期間,傳出馬志玲得到失智症,律師並據以要求解除境管。馬志玲的委任律師傅祖聲代替馬志玲表達意見時表示,馬志玲在民國95年就已經罹患失智症了,最好的治療方法就是維持過往的生活習慣,否則病情可能日益惡化,甚至導致憂鬱症,而過去3年來馬志玲出國多達46次,希望法官能夠解除他的限制出境,讓他回歸過往的生活習慣。律師還強調馬志玲平常出門都不知道怎麼回家,不是杜麗莊陪,就是要保全陪。

不過顯然法院並未採信,業界也對馬志玲是否真的得到失智症一直有懷疑。今天下午最高法院維持原審判,本案算是三審定讞,馬志玲夫妻都必須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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