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比327萬勞工月薪高的「地板金額」還不夠嗎?

2017-03-25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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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把年改方案的所得替代率提高10個百分點,讓原本溫和的改革方案變無感。(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考試院把年改方案的所得替代率提高10個百分點,讓原本溫和的改革方案變無感。(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考試院日前針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進行第8次的全院審查會,把年改國是會議結論的所得替代率上下限全部提高,把原本屬「溫和但有感」的改革,稀釋為「既溫和又無感」。考試院的決議狀似「保護公務員」,但實則可能讓退休公務員陷更大危境,經此案後另立基金之議將得到更多支持,且未來決定權在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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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雖然通過有關18趴改革依照銓敘部方案,分6年逐步歸零,年金樓地板確定為32160元,提撥率則訂為12%至18%;但年改國是會議訂定的所得替代率是最高75%,並分15年調降至最高60%,考試院往上調為:所得替代率上限為80%、分10年逐步調降為70%。

這是考試院繼把領取退休金計算基準由原來「最後在職前15年平均本俸」的方案,改為「最後10年」後,再一次的從改革線上退卻。而把所得替代率由60%調高為70%,其惡劣程度又百倍於把退休金計算基準調整,因為如此讓原先的改革蕩然無存;如果原先的方案只能讓退休基金破產時間延後12年左右(不同基金的時間稍有不同),那這一個調高所得替代率10個百分點的作法,毫無懸念的就是讓基金破產時間頂多再延個5年左右,改革的意義與成果算是付之一炬。

考試院的作法保障或獲利的絕對不是那些原本領取年金就低,「再砍就無法保障基本生活」的退休者,而是保障那些年改負責人林萬億所說「繳得少少、領得飽飽」的退休者─這是一批既得利益,而且其利益都早已入袋多年,卻希圖繼續保有其利益─即使考試院已從放寬這麼多,那些

因為年改方案中訂有所謂的「地板條款」,所有每個月領取年金金額低於此數目者,不會受到改革方案影響─也就是說其年金不會減少。而考試院已經訂出這個「地板金額」:32160元。

這個「地板金額」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資料,全台890.6萬的勞工中,有327萬人月薪低於3萬元;這個「地板金額」可是比超過3分之1、仍在工作的勞工薪資還高;即使拿整體890萬勞工平均月薪3.7萬元比,也只低5千元左右而已。當然,更別提這個數字當更高於各地方訂定2萬元上下的最低生活費了。說改革置低階退休者於水火、進一步壓低其生活水準,是百分之百的謊言。

不過,即使已保障年金領取低者能「不減一毛錢」、即使這個漸進改革方案已被批為過於溫和,立法院已磨刀霍霍,但反年改、以保衛退休者利益為己任者,仍痛斥「考試院全屈服了」。他們希望繼續領取高額年金,但卻從不思及其年金來自納稅人、後面的公務員。對那些抗拒改革者,年輕公務員其實是想「劃清界限」,他們不僅要求18趴提早在3年內完全退場,也要求10年內將所得替代率降至60%,甚至要求另立基金。如果既得利益者繼續如此強硬捍衛其利益,另立基金之議必然得到更多支持,一旦成真對退休者而言將是災難一場。

退休年金制非改革不可,除了當年訂定年金時的經濟、財政、社會環境已完全改變之外,其實更重要的是其造成社會的不公平、不正義;一大批納稅人一起供養少數退休者,給予其所得替代率超過9成(全球最高)的退休金,退休者其實已形成一個社會的「新階級」。而那些反改革的既得利益者,腦中仍只有自己的利益。

最離譜的是考試院,即使年改國是會議已有決議、即使這已經是一個溫和漸進的改革方案,考試院仍要把退休者的利益再提高;表面上考試院盡了保障公務員的責任,實質上考試院忘了它是國家的考試院,是負責公務員的人事、退休、考核,而不是公務員的利益捍衛者與代言人。年改方案最後決定權在立法院的修法,考試院的作法只是引發更大反彈,立院只可能會把所得替代率降得更低,而不可能接受考試院的倒退方案。

不過,幸好支持與反對年改者不是完全沒共識:支持年改的民進黨立委說要廢除考試院,反對年改者也說「考試院還是廢了吧」既然正反雙方有共識,那就廢了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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