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台灣可以整個成為「自由經濟特區」嗎?別鬧了吧!

2014-06-12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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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臨時會即將開始,自經區案再成攻防焦點。圖為之前立法院審查自經區時兩黨立委爆爭執。(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立院臨時會即將開始,自經區案再成攻防焦點。圖為之前立法院審查自經區時兩黨立委爆爭執。(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在討論自由經濟示範區時,一直有一種聲音,認為台灣不必特區,應該整個台灣都開放自由化。提出這種看法者,一種是對自由化有堅定信仰─或是狂熱;一種是實質反對但不願揹上反自由化的指責,就提出更激進的主張。但無論何者,都該先談談台灣可以整個成為自由經濟特區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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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基本作法是對某些地區的產業進駐、資金與人員進出、甚至租稅上,較區外的規定更開放與自由,其概念就是類似一種經濟特區,因此,我們先看所謂的經濟特區所為何來吧。

全球各經濟體中,有兩類經濟體較不需要作經濟特區,一種是發展程度與自由開放都較高者,如歐美先進國家;另一種是區域小、城市型的經濟體(如香港、新加坡)。其餘開發中國家經濟體,因為區域內的經濟發展型態不同、程度有落差,實施全區的自由化有困難,風險亦高,此時試點型的特區即應運而生。

也因此這種特區不斷增加,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全球各種經濟特區由1975年的25個國家、79處,現在已大幅擴增至127個國家、超過3000處。就如同全球的FTA(自由貿易協定)不斷增加一樣,潮流會如此走,顯然是FTA、「特區」對經濟與產業有其效益與價值,才會讓各國紛紛仿效建制。

即使是經濟發展程度與台灣相近的韓國,或甚至高於台灣的日本,也有經濟特區的設立。南韓在2003年就先推出第一波多功能的3個(仁川、釜山-鎮海、光陽灣)經濟自由區;2008年又再推出第二波3個(黃海、大邱-慶北、新萬金-群山)經濟自由區。日本在安倍上台後也通過法案,準備以設置經濟特區方式吸引外資、帶動經濟。

因此,國發會要設立特區的思維,放在國際潮流上看,不能說錯,也不能一棒打成不值一提的「舊思維」;前經建會主委陳博志說「台灣不再需要特區」,未必是對的。但如果說不要特區,而立刻走上全面開放自由化的「全島特區」,可能、可行嗎?理論上可行,實務上則是完全作不到,死路一條。

立即的全面開放自由化,其作法算是一種「震盪療法」(或是稱為休克療法),優點是手段藥方強烈,短期即可見效;壞處是風險過高,正如其名詞所稱─可能導致經濟體的「休克」。國際上採震盪療法者成敗都有,南美玻利維亞的震盪療法堪稱成功,俄羅斯的震盪療法則是被認為失敗,因為引發太多社會與經濟上的不良後遺症。不採震盪療法的國家中,中國則是被認為最成功的國家,其漸進式、特區試點、逐步開放的方式,被稱為「摸石頭過河法」(鄧小平語)。

以台灣的現況,大概情況不到緊急到要冒休克風險進行震盪療法的時候吧。更何況務實的看,反服貿行動已讓社會普遍對經濟的開放與自由化有疑慮,甚至如果只是特區試點方式的開放與自由化,都要引發如此大的反對與反彈,全面開放在政策的推動上毫無可能。

雖然,台灣曾經歷過加入WTO時的全面開放,但一來當時有非加入不可的壓力,國內的談判、調整也已準備多年;二來當時沒有今日複雜的中國因素在內─許多反對自經區者著眼點仍在擔心會「偷渡中資」、「成為服貿的後門」。因此捨特區而就全面開放的提議,幾乎全然不必理會、不要浪費時間,那只是說說而已。

國發會的自經區規劃可以有不少檢討修改的空間(例如租稅優惠就未必應納入),但反對自經區卻主張全面開放,把台灣全島變成一個大特區的說法,不是不務實就是「虛偽」。要討論出一個可執行的計劃,終究,還是要回到特區開放上作討論、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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