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馬英九丟鞋 王獻極獲判無罪

2014-06-1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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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台灣國」總會長王獻極去年世界人權日活動日時,向總統馬英九丟鞋,遭依違反集遊法起訴,台北地院今判無罪。(中評社康子仁攝)

「908台灣國」總會長王獻極去年世界人權日活動日時,向總統馬英九丟鞋,遭依違反集遊法起訴,台北地院今判無罪。(中評社康子仁攝)

總統馬英九在前年為世界人權日活動開幕致詞時,遭「908台灣國」總會長王獻極與成員賴芳徵丟擲運動鞋及資料袋,雖被隨護欄下,但事後2人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起訴。而台北地院認定2人非以妨害集會為目的,今(11)日判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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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指出,世界人權日活動於民國101年12月10日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舉行,馬總統到場致詞,王獻極脫下球鞋朝馬總統丟擲,「908台灣國」成員賴芳徵也用資料袋如法炮製,鞋和資料袋都遭在場隨扈攔下,並未丟中馬總統。

台北地檢署認為兩人的行為擾亂活動,妨害與會者合法集會的權利,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強制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王獻極與賴芳徵均辯稱丟鞋是表達不同意見的言論自由,非暴力行為,王還堅稱,他是不滿馬英九競選政見沒兌現,為表明心聲才丟鞋,沒影響致詞與集會進行,也沒傷害或妨害他人自由,賴也指出,進入會場時,現場已經很混亂,他領取文宣後認為內容不實才丟資料。

法官認為,當天活動進行並未因丟鞋事件而中斷,王、賴除丟鞋、資料袋外,並沒有妨害活動進行,且現場雖有其他民眾鼓譟抗議,活動也未中斷,王、賴行為雖有待商榷,但不構成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妨害自由犯行,今判2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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