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獎金誘人 執行官:看得到不一定領得到

2014-08-0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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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署長張清雲(中)說,整個執行署718人,每人案件數都有2、3萬件,書記官林宇宏(右)說每月要收回超過600萬才開始算績效,行政執行官黃文信(左)則說這裡工作量大,績效獎金壓力更是大,「獎金沒有外面想像那麼好拿」。(吳逸驊、余志偉攝)

行政執行署署長張清雲(中)說,整個執行署718人,每人案件數都有2、3萬件,書記官林宇宏(右)說每月要收回超過600萬才開始算績效,行政執行官黃文信(左)則說這裡工作量大,績效獎金壓力更是大,「獎金沒有外面想像那麼好拿」。(吳逸驊、余志偉攝)

同樣是經過司法官特考,法官要判人生死,檢察官要出生入死,行政執行署執行官追稅達目標還可領獎金,被視為「肥缺」,對此,「天下第一署」的3位大捕快大吐苦水。編制不到70人,1年要處理上百萬新增案件,工作量大、績效壓力更大,「每年徵起金額超過7200萬才有獎金,要領16萬多的足額獎金,1年至少要追回1億5000萬元,獎金看得到不一定領得到,沒有那麼好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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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分署2013年總計徵起金額為255.02億元,其中,健保案件徵起金額近半,高達126億元,主要就是台北市政府償還勞健保補助款的費用所致。而依據台北分署60多人的編制,2013年每人平均討回4.2億元,而台北分署1整年預算不過2億餘元,顯見每名員工的營收貢獻度驚人,書記官林宇宏開玩笑地說:「我們績效那麼好,應該要公開發行股票。」

對於外界質疑行政執行署的獎金制度,行政執行署署長張清雲說,整個執行署718人,徵起金額逾518億元,所核發的獎金不到4000萬元,「這樣的比例真的不高,況且,檢察官1個人手上有上百案件就忙翻了,我們1個執行官手上案件數隨便都有2、3萬,況且我們也有責任額跟大案上限規定,要領獎金其實沒有那麼簡單。」

企業化經營 想要獎金每月得收回超過600萬

台北分署秘書室主任吳俊宗以台北分署為例指出,總計28個股有56名書記官,外再加上7名執行官,整個分署2013年徵起255.02億元,所領的總獎金約600萬,「當時法務部長陳定南因為要企業化經營,所以設立獎金制度,1人可領的最高獎金為16萬6920元,十年如一日,而每個分署都有基本責任額,要超過責任額才會有獎金,台北分署跟花蓮分署的責任額就不可能一樣,畢竟花蓮那邊少有大案。」

書記官林宇宏進一步指出,台北分署每1股(2人)的責任額是7200萬,等同每月要收回超過600萬以後才開始算績效,「每個案子還設有最高上限2500萬元,所以像是北市府這種健保案件,一次進來上百億元,不好意思,就只算1次2500萬元,超過的部分就當捐給國家,「要領到足額獎金16萬6000多元,至少要討回1.5億元,而且有些案子可能發一下扣押令就收到了,那上面可能會覺得過程沒有很波折,所以獎金就不會算那麼多給你。」

行政執行官黃文信則說,這邊不僅工作量大,績效獎金壓力更是大,「你說執行署成立以來徵起4000億元很風光,但基層的人真的很辛苦,因為人力完全不夠,而且沒有達到責任額的話,沒有獎金事小,可能還會提到考績會議被懲處,壓力都是不被外界所知,獎金沒有外面想像得那麼好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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