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州法允武力驅散示威 13歲男孩喪生

2014-08-03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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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墨國首都墨西哥城民眾因能源改革等多重議題上街遊行(美聯社)

7月23日,墨國首都墨西哥城民眾因能源改革等多重議題上街遊行(美聯社)

墨西哥普埃布拉(Puebla)州5月通過一條新法,賦予警方使用槍火與其他「非致命武器」驅逐「暴力」抗爭行動的權力。7月9日,普埃布拉州警首度使用這項新獲得的權力,壓制一群抗議地方權力被市政府收回的示威民眾,最後造成1名13歲男孩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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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的胡塞被橡膠子彈擊中頭部,昏迷10天後不幸喪生。另外1名參與示威的民眾失去3隻手指,1人下顎被擊碎、牙齒被打落,1名駕駛失去一眼視力,另37人分別受到毆打及催淚瓦斯攻擊。



民眾要求地方自治權


這場示威發生於普埃布拉州一個人口僅有3900人的原住民小鎮納瓦(Nahua),抗議民眾走上一條普埃布拉通往阿特利斯科(Atlixco)的高速公路,抗議另一條在5月通過的法律。該法將地方政府的民事登記權收回市政府手中,使得5月以來,全州至少190個村莊與市鎮沒有任何人出生、死亡或結婚的官方紀錄。


一個鎮上的「輔市長」(presidente auxiliar)表示,地方完全無法處理相關文件,「我們寄信給所有相關單位,但沒有任何回應。在墨水與信紙都用完,我們的手指也打字打到沒力以後,我們只能走上街頭抗議。」另一名當地高中生說,「我們要求政府尊重我們的地方自治權,卻遭到這樣的攻擊,這並不公平。」


墨西哥市政府體制中,除了市長以外,還有地區性的「輔市長」。輔市長是社區的最高官員,由當地居民直接民選產生,他們不參與政黨,通常是當地備受尊敬的領袖,且與居民們十分親近。輔市長負責管理整個市鎮,也有權指派主警長。直到5月前,他們也是地方民事登記的管理人。


為抗議貼上犯罪標籤的不安趨勢


普埃布拉州5月通過的這條法律被記者暱稱為「子彈法」,允許警方在緊急事況、天然災害與驅離「暴力」抗議活動時,可以使用槍火與其他「非致命的」武器。但普埃布拉州並非全墨唯一立法管控遊行活動的地區。


4月,墨西哥東部的金塔納羅奧(Quintana Roo)州成為第一個立法管制示威活動的州。通稱為「反抗議法」的這條州法,禁止遊行民眾設置路障,並聲明警方擁有「適切地」反制示威活動的權利。聖路易斯波托西州(San Luis Potosí)與恰帕斯州(Chiapas)也採行了類似准許「合法使用武力」的反遊行法律。


自1997年以來便由左派政黨「民主革命黨」(PRD)統治的墨西哥聯邦特區,也曾試圖推行類似法案。自現任墨西哥總統潘尼亞涅托(EnriquePeña Nieto)於2012年就職以來,原本就十分頻繁的首都抗議活動更時常出現暴力衝突。


包括國際特赦組織(AI)與「Article 19」等國際人權組織已強力譴責這樣箝制人民遊行權的法條,並指出墨西哥自2012年以來,有將遊行示威視為罪行的趨勢,十分令人擔憂。墨西哥政府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CNDH)不但未能行使法律權力,對新法違憲之處提出控訴;反而在2013年10月,建議參議院對關乎公眾示威自由的憲法第9條做出修正。


7月22日,數百鎮民與40餘個其他社區的輔市長都出席了胡塞的葬禮。普埃布拉州政府起初否認曾使用橡膠子彈,但在公眾憤怒下,州長莫雷諾(Rafael Moreno)已被迫宣布他將撤銷這條壓制遊行的新法。許多人認為州長應引咎辭職,但目前仍未有任何政府官員或警方人員因胡塞之死而被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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