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公務員工時規定釋憲成功 吹哨者徐國堯籲大法官速審免職案

2019-12-09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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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785號解釋,要求相關機關修正業務性質公務員勤休規定。聲請人、前高雄市消防局消防員徐國堯(見圖)另因免職案聲請釋憲,他9日呼籲大法官儘速排審。(資料照,蘇仲泓攝)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785號解釋,要求相關機關修正業務性質公務員勤休規定。聲請人、前高雄市消防局消防員徐國堯(見圖)另因免職案聲請釋憲,他9日呼籲大法官儘速排審。(資料照,蘇仲泓攝)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785號解釋,要求相關機關修正業務性質公務員勤休規定。聲請人、前高雄市消防局消防員徐國堯另因免職案聲請釋憲,他9日呼籲大法官儘速排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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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堯與張姓消防員於2012年(民國101年)間認為「勤一休一」超時服勤不合理,申請調整勤務時間為每天8小時,並陞任為組員或科員的行政處分,並請求給付超時服勤加班費或補休假,均遭否准,提起複審及行政訴訟,均遭駁回。2人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大法官會議11月29日做出釋字第785號解釋,警消等業務性質特殊的公務員勤休方式及服勤超時補償等規定,因規範不足而違反《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相關機關應於3年內修正。

徐國堯另於2014年(民國103年)間發起捍衛消防員工作權益遊行活動,事後被記42支申誡後遭免職,徐國堯認為消防局將他解聘違憲,提起行政訴訟敗訴確定,2017年8月間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目前尚未做出解釋。

徐國堯今天在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聲援團體陪同下,到司法院前召開記者會,籲請大法官儘速排審徐國堯遭免職的釋憲案,完整且實質保障公務員的司法救濟權利。

徐國堯表示,希望大法官可以完全打破對公務員的特別權利義務關係,不要再有任何基層公務員為社會體制提出改革時,還要承擔長官的打壓異己壓力,希望大法官能夠儘速排案做出解釋,讓勇於維護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權、健康權的基層公務員得到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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